據美國《僑報》報道,當地時間9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412票贊成,3票反對順利通過S.3245法案,該法案包括將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項目延期3年至2015年9月。
這一消息無疑給正在醞釀以參加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項目而快速解決在美綠卡身份問題的中國大陸留學生帶來希望,特別是在看到美國國務院最近公布的排期進展情況和職業移民第二優先排期狀況后,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留學生在籌劃通過EB-5的方式申請綠卡。加之今年H-1B名額很快告罄,更使許多即使找到工作也因為沒有H-1B名額而不能就職的留學生萌生申請EB-5的想法。
EB-5投資移民根據目前的移民法規定,投資人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創造10個全職就業機會,首期申請和獲得有條件綠卡,之后兩年,申請取消條件。
留學生通過EB-5申請綠卡在時間方面的要求比較高,因為如果留學生已經在美國持F-1身份,許多EB-5申請人需要在自己畢業前或OPT到期前,順利獲得EB-5有條件綠卡批準并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以獲得依附在I-485申請上的工作許可證,并持此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以此來避免沒有H-1B名額之苦。
如果留學生在美國之外的地方,則需爭取趕在明年8月底美國各大學開學之前獲得移民簽證,以便以綠卡身份入境按時到美國入學。這部分留學生中,除在中國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生外,還有一些以前到澳大利亞或其他國家留學的青年學生,現在希望轉到美國繼續高等教育。由于時間問題對于留學生EB-5申請人非常重要,所以,需要根據美國移民程序認真計算和規劃。
那么,如何計算和規劃EB-5申請時間和程序?下面用一個案例做介紹。
2012年3月,一位在美國持學生身份的EB-5申請人遞交了I-526申請。該申請人參加一個EB-5區域中心項目,這個區域中心已經成功籌建和完成了10以上的EB5投資移民項目,而且做到了100% 有條件綠卡批準和100% 取消條件申請批準的好成績。根據律師的了解,處理EB-5投資移民的加州服務中心從來沒有對這個區域中心的以往項目作出類似意圖否決或否決的意見,而且參加這一區域中心項目的投資人,無論是有條件綠卡或者是取消條件申請,批準時間常大大快于移民局公布的正常審理時間。2012年6月12日,移民局簽發補充文件通知,要求EB-5申請人提供更多證據證明投資人資金進出帳和經濟能力支持投資移民申請。2012年8月24日,經過充分準備,申請人遞交了對移民局補充文件的回復。2012年8月30日,移民局批準了申請人的EB-5有條件綠卡申請。由于美國移民法沒有允許EB-5投資移民申請人同時遞交I-485,因此,申請人必須在獲得I-526批準后才可以遞交I-485調整身份的申請。當移民局收到該申請人的I-485 申請后,將在大約90天時間內簽發工作許可證和旅行證。這樣,該申請人就可以持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而不需要申請H-1B了。
綜上所述,如果留學生已經在美國持有合法身份、在選擇區域中心項目得當、項目不出現移民局所關注的問題前提下,大約需要6個月左右的時間遞交I-485申請,大約9個月時間可以獲得工作許可。
如果留學生人不在美國,則需要在6個月獲得有條件綠卡申請批準后,再加上美國簽證中心和美國駐中國領事館的程序所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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