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南韓宣布2013年地方教育廳評鑒基準 加重品格教育及防範霸凌項目配分 2012年09月21日 12時訊
今年8月31日南韓教育科學技術部部長李周浩依「地方政府教育廳評鑒作業準則」,宣布「2013年市、道(省/縣)教育廳評鑒計畫」, 該計畫仍以各校各廳所必須公布的教育成果為評量項目,但加重「品格教育及防範校園霸凌」項目的配分比重,同時,新增「僱用身障人員」評鑒項目。
南韓中央教育科學技術部為提升各地方政府教育廳的施政績效、改善中小學教育品質、增進學生學習能力,自1996年起,每年均對各市、道教育廳施政成果辦理評鑒;通常前一年公布次年評鑒項目及各項目配分比重,次年3月到6月實施評鑒,7月公布評鑒結果,據以決定對各市、道教育廳補助款額度。
2013年評鑒計畫的訂定,循例從草擬計畫,徵詢學者專家意見、蒐集輿論看法,希望充分反映各市、道教育廳施政績效;評鑒通常分5個項目或指標,每項目再分若干子項目,并依其重要性,分別配以不同分數,滿分100。
明年「品格教育及防範校園霸凌」項目的配分,將由今年的10分提高為25分,其子項包括「強化體育與藝術科目教學內容」、「增加藝術與體育科目上課時數」、「營造安全校園環境」、「防杜校園暴力」;「教育廳自治政策」項目的配分,從今年的10分增為15分;另外今年新增「僱用身障人員」項目。「加強學生基礎學力」項目中的「未達基礎學力學生比率」子項的配分,從7分降為5分;「家長滿意度」項目的配分,自8分調降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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