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中央教育審議提出「碩士程度以上」的教師執照構想 藉此提升教職人員素質 2012年09月14日 12時訊
中央教育審議會(會長為三村明夫)28日針對如何提升教職人員素質,向平野博文文部科學大臣(相當于教育部部長)提出諮議報告。其提出的方案包括碩士程度以上的教職人員培養、三段式教師執照制度,以及加強教育委員會與大學間的合作。文部科學省表示,將細部規劃制度并增設教職人員研究所。
中央教育審議會的諮議報告強調,將培養不斷增長知識與技能,并且能做為學生榜樣的「終生學習教師」。目前的教職人員培養制度分別由所屬大學,及採用后之教師研修由教育委員會執行,這種「責任斷層」的現象有待改善,并須針對教職人員制度進行全面性的改革。
為將教職人員定位為「高級專業人士」,計畫將教職人員教育提升至碩士程度。修完大學課程4年后須完成2年碩士課程者才可取得「一般教師執照」。大學畢業者只能先取得「基礎教師執照」,累積一定程度經驗的教職人員經過研修,可取得最高級的「專業教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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