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管制校園販售零食飲料確有成效 2012年08月17日 01時訊
根據「小兒及青少年醫學月刊」(Archives of Pediatrics & Adolescent Medicine)一份日前公布的報告顯示,雖然美國高中及初中在校園提供汽水類飲料已比4年前少很多,但是非汽水類的含糖飲料,如運動及果汁飲料,在美國初、高中,仍是隨處可得。
相較于多年前幾乎半數以上的高中學校都提供含糖飲料,在2010-11學年度,只有1/4高中仍提供含糖飲料;在2006-07學年度期間,美國27%的初中學生可在校園裏買到不減糖汽水,但4年后,減少到只有13%。
雖然減幅可觀,但是這份報告關注的學校食堂(cafeteria)以外情形,卻發現仍有63%初中及88%的高中生,可以在校園內的販賣機、體育館內零食攤買到運動飲料及果汁等非健康飲品,而且一旦養成飲用習慣,學生年齡越長,問題越嚴重。
其中運動飲料在報告調查的4年間,初中學校提供比率從72%略減到55%;但在高中階段,4年下來,在2010-11學年度,仍有83%提供,只比2006-07學年度的90%減少一點。事實上,經研究顯示,運動飲料含有大量糖及鹽,只有從事大量體能運動的運動員才需要飲用,對一般人根本沒有助益,只是增加糖、鹽及卡洛里的攝取。
報告主筆、密西根大學研究員Yvonne Terry-McElrath表示,美國農業部應該早日依據2010年的「健康、免饑餓孩童法案」(Helathy, Hunger-Free Kids Act),訂出學校食堂以外的販賣機及其他場所可以販賣那些食品的執行規定,她表示:「只有農業部訂出嚴格可販賣食品及飲料標準,才能確保各年齡學童在校園內都可以有健康的食品選擇。」這項規定原本應在今(2012)年春天公布,但延宕至今仍未提出。
另外,根據美聯社(AP)的報導,一項第一次針對全美所作的研究顯示,雖然許多人反對媬姆式政府(nanny state),以法規規定那些東西不可以在校園裏販賣,但是第一次有明確數據證實,法規規定對控制兒童肥胖確有正面影響。
相較于無規範的對照州,住在有法規干預州的5年級到8年級學生平均減少增加2.2磅,而且如果在5年級已經是超重或肥胖(obese)的孩童,如果住在法規干預州,在8年級達到標準體重的可能性也較高。
最近統計顯示,全美國小學生約有20%已達到肥胖程度(obese),青少年肥胖比例略低。但根據這份報告提出的數據,在法規管制中小學的州中,研究開始的2004年春季,39%的5年級生達到超重(overweight)程度,但到這些學生8年級時,超重比例減到34%;達到肥胖程度的5年級生原是21%,到他們8年級時,比例已減到18%;而在無法規規範的州,5年級生超重的比例是37%,肥胖比例是21%,到8年級時,兩者的數字卻都是不為所動,毫無變動。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管制校園販售零食飲料確有成效位于芝加哥的伊利諾大學研究員、同時也是報告主筆Daniel Taber表示,以上數據顯示政府的法規管制確有效果,但仍必須持續并擴大推動至各個年級。
參考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美國管制校園販售零食飲料確有成效 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