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會計檢查院調查私立大學、短期大學向中央政府申請外國人留學生學費減免補助金情形,并於本(6)月26日指出,共有23校未遵守「學費減免補助金申請對象僅限於經濟狀況不佳學生」的規定,累計2億5千萬日元補助金為不當支出。會計調查院已要求日本私立學校振興、共濟事業團謀求改善。
外國人留學生學費減免補助金是由中央政府經由事業團分配交付給各大學,以大學生每人補助10萬日元、短期大學生每人補助8萬日元為基準,依各校學費的減免率(3~8成程度)來計算出每人的補助額。學校方面是依照學生人數向事業團申請補助,2010年度申請的人數為397所校院,共計3萬9千人,給付金總額為12億4千萬日元。
會計檢察院對申請補助金額較多的27所學校就「經濟困難影響到就學」這一項補助規定條件進行調查。其中9所學校在沒有審核該項規定條件的情況下獲得1億1,100日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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