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越南教育培訓部2011年12月2日第57/2011/TT-BGCDT決議規定有關各大學招收博士、碩士、學士、高專、中專名額法令規定,從2012年起各大專院校將不能兼辦招生培訓中專學生。教育培訓部范武論(Pham Vu Luan)部長於2012年6月12日,再提出補充規定:各大學、學院從今年開始應減少招中專學生,每年至少應減招40%學生,至2017年時應完全停止招生,并停止在大學兼辦中專培訓學制。
教育培訓部此項規定,受到各高專及職業學校的歡迎。由於多年來越南各大學與學院同時招生培訓中專學生,把中專職校學生都搶光了,導致高專及中專本身招生困難重重。
以胡志明市工業大學為例,2011學年度招收5,000名額中專生,目前共有10,000余人在校升學,師資也不足。目前全校教師只持有大學學歷人數仍高達500名,大學兼收中專學生也難以保證教學質量。
越南各大學每年招收新生,也訂有名額限制,并按校內學歷等級優先由高至低招收各級學生。對於一些文化藝術性質的中專師范專業學校,范武論部長也指示,未來將委托給直屬於中央管理的城市與省份所屬的大學來專案辦理,以持續提供相關師資培訓。至於目前已錄取培訓的在校生,各大學仍可依原計劃培訓課程進行培訓,惟仍必須在2017年停止招生。
教育資料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