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教育科學技術部李周浩部長與中國大陸教育部袁貴仁部長於本(2012)年5月21日第五屆亞太經濟體教育部長會議首日預備會議時段,於會議地南韓慶州市現代大飯店舉行雙邊會談,簽署2012至2014年雙方教育交流協定。
中國大陸與南韓1993年即已締結教育交流協定,其後,曾多次續簽,今再次續簽,旨在強化及賡續雙方教育交流合作關系;此新簽協定內容,重點如下:
第一、新增高等教育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項目,由中國大陸「高等教育評監中心」與南韓「大學評價院」加強聯系合作。
第二、中文(漢語)教學方面,接續上(2011)年11月在北京召開的雙方中文教師交流計畫,由南韓「國立國際教育院」與中國大陸「孔子學院-國家漢辦」簽訂協議書,換言之,本年內,中國大陸派遣200名教師來南韓各級學校教中文,南韓派60名教師赴中國大陸教韓語。
第三、今年正式啟動韓中日三國「亞洲校園計畫(CAMPUS Asia)」,三國定期輪流主持會議,使政府間緊密合作,確保此項大學生相互交流修讀制度得以逐步開展、落實。
第四、依所簽協定,持續辦理雙方教育部自1993年開始的交流互訪計畫;每次擇定雙方關注教育議題,各派與該議題有關教育部官員6名,組成代表團,團長須為「局長或司處長級」以上人士;應邀赴對方教育機構參訪,洽商合作事項;每次互訪入境對方停留以7日為上限;自理往返航空機票,抵達後,邀請方或受訪方提供對方代表團全體團員當地食宿交通。自1993年至2011年,雙方所派前往對方交流訪問的總人數均各為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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