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國《歐洲時報》報道,在廢除了引起極大爭議的蓋昂通函之后,法國政府周二公布了新通函的內容,適當放寬了外國留學生在法國學成畢業之后的居留規定。
據法新社報道,新的通函是內政部、勞工部以及高等教育部合作制定的,涉及“外國留學生在法國高等院校畢業之后進入勞動市場的規定”。
發給全國各省省長的新通函指出,“根據共和國總統的承諾”,廢除2011年5月31日的蓋昂通函以及2012年1月12日的補充通函。
新通函要求全國省長“優先重審自2011年6月1日以來提出的學轉工申請案卷,發給當事人一張6個月但不能續簽的臨時居留證和工作證;對獲得雇主雇用承諾的申請人,發給允許當事人在其案卷等待審核期間可工作的收據”。
前內政部長蓋昂的通函公布之后,許多畢業于法國高等院校、甚至擁有非常專業的文憑的外國留學生在申請轉工時都遇到了困難,許多人雖然被法國企業錄用,但無法把自己的學生身份轉變為領薪職工身份,雇主往往因而被迫放棄聘用,有些申請轉工的留學生甚至因此而陷入非法居留的境地,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威脅。
新的通函是政府與全國大學生組織、法國名牌學校聯合會以及法國大學校長會議協商的結果。
反蓋昂通函的先鋒、“5月31日團體”的發言人法特瑪·蘇埃伯解釋:新的通函要求優先重新審核自2011年6月1日以來提出的申請案卷,“這是我們與政府3個部門的代表討論時強調的重點”。
她說:新的通函的“目標在于修補蓋昂通函造成的明顯損害,有關部門稱約有300人受到蓋昂通函的限制,其實這個數字遠遠不能反映現實。”
埃夫里/埃松谷大學的公法講師塞爾日·斯拉馬指出:“雖然新的通函語氣徹底改變,但在法律內容上卻沒有太大差異,因為有關管理外國留學生的法律和規章尚未改變。”
他解釋說:“蓋昂通函絲毫未從根本上改變外國留學生的情況,這是蓋昂在宣布減少20%勞工移民的特殊背景下的一項引人注目的宣傳措施,它成為這種強硬態度的象征,因此引起了反對和爭議。”
他說:“當然,蓋昂通函下達之后,省政府和勞工管理局在審查外國留學生的申請案卷的過程中,做法更加嚴格。” 蓋昂通函要求全國省長“嚴加”審核外國留學生申請工作證的案卷,并“加強控制”外國留學生轉變為領薪職工身份的申請。
斯拉馬說,新任內政部長瓦爾斯“要求表現善意、確保審查工作流暢,但并未改變根本的規則,這并不是他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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