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著把售價千余美元帽子裝箱從紐約寄運到倫敦,穿梭在曼哈頓市區投送大小包裹,每周工作55小時,不但沒有加班費不說,更夸張的是還連一毛錢工資都沒拿到,這些都是實習生所遭遇到的實際情況。現在這些黑心的雇主得繃緊神經,準備面對官司了。
全美國目前估計有150萬余名的實習生,其中1/3到1/2的人都是這種被剝削的無償勞工,這一現象在2008年金融海嘯發生以後更是變本加厲。當然雇主們都會振振有辭地表示他們所提供給實習生的是比金錢酬勞更為寶貴的工作經驗,尤其是某些像鐵桶一樣難以打進去的行業,如:媒體、流行時尚、或娛樂界更是如此。然而如果實習生所做的和一般初階勞工所做的無異的話,根據聯邦法律,那就必須支付工資。
這項法律-勞工公平標準法也不是什麼新立的法,從1938起就已經在那里了。只是在最近幾個月,才忽然掀起波瀾,主要是導因於幾個實習生在飽經挫折後所發出的不平之鳴。幾個分別在Hearst出版公司、福斯傳媒、公共電視臺工作的實習生由於超時工作卻拿不到薪資之後,難掩積忿才串連起來采取這樣的法律行動。其中一位成員說,這些顧主就是吃定了沒人告他們,尤其是剛踏出校們的菜鳥們,才會這樣囂張的。他們以為只要掛上「實習」這塊招牌就可以找到免費勞工,這樣的觀念已經深植人心,以致於也沒有人會去質疑說這樣做在道德上是不是有瑕疵,甚至在法律上是不是違法了。
不過,現在一切都將改變了。由於一連串的訴訟,加上經濟政策研究機構也站出來聲討,美國勞工部也祭起一連串的措施,打算要教育被剝削的實習生們如何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鼓勵他們必要時要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發聲,不要向以往一樣「默不作聲,并且還為雇主的好心施舍而感激涕零。」
與此同時,也有一些雇主們也開始反省自己的作為,努力改善自己公司的實習制度。譬如,Conde Nast雜志社以往是不付實習生工資的,同時也不設工時限制的,如今表示愿意付實習生美金550元的津貼,同時也愿意指派員工擔任指導前輩,并且每天工作最遲不會超過晚上七點鐘。大西洋月社也表示要制定同樣的制度。Stella McCartney是一家海外的知名時尚刊物社,去(2011)年也因未付實習生工資而收到英國政府的警告,已經表示會付工資了。至於時代雜志社一向都會付實習生工資,不過有修學分的實習生則為例外。作家Ross Perlin對此評論說,我們現至處在被剝削的實習生大舉反彈的初階段上,實在是這現象已經越走越不像話了。
專攻勞工法的律師Camille Olson評論說,這對實習生來說是一項好消息,他們很有可能贏得官司,雖然目前尚在訟案初階。另一方面,這對20-24歲準備進入職場的年青人來說也是好消息,實習生減少也可為他們帶來較多的工作機會,去年這一年齡層的失業率高達13.2%之多。
總而言之,目前雖然尚待更多的實習生們醒覺過來,但正如一位活躍人士所說的,今年應該是實習生自甘默默承受剝削卻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最後一年了。
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進用實習生卻不肯付工資的雇主們將有大麻煩 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