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法國日內瓦大學 Université de Genève 所在位置:瑞士,Genève學校設置類型:綜合性大學創建時間:1559年學歷:語言 預科 本科 研究生 學校性質:公立學生人數:13364人院校地址:UNI BASTIONS (Aile Jura 2e étage) 5,rue De-Candolle CH-1211 Genève 4 http://ruishi./school/7662
2012年05月17日 11時訊法國大學內部剽竊情形日益嚴重,不僅在學生間十分泛濫,甚至蔓延到教師-研究員層級。國際知名的剽竊問題專家,瑞士日內瓦大學教授Michelle Bergadaa對法國大學面對剽竊的態度表示質疑:「法國當然有某些人致力對抗剽竊,但整個大學學界似乎因為忽視或畏懼,并未真正企圖打擊剽竊情形。」大學內部的剽竊事件彷佛劇情從不進展的連續劇,但角色分配卻一直變化。有時受害者與剽竊者的角色甚至可能對調:受害者可能會被剽竊者控告妨害名譽。
去(2011)年五月,里爾(Lille)民事高等法院對一件博士論文剽竊案作出判決:剽竊者因造成作者精神損失而被判罰一千五百歐元(約合新臺幣六萬元),而針對「復制─貼上」對方160頁論文內容一事,則被判罰一千歐元。但受害者─專長文學與藝術財產權的法學博士Alexandre Zollinger─的律師表示:「即使最輕微的仿冒名牌情形,罰款都比此案高出十多倍。」Zollinger已決定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里爾第二大學很及時地對整起事件作出反應,該校已於2008年撤銷剽竊者的博士學位。但在大多數剽竊案中,受害者卻常得經過一番抗爭才能爭取到自己的權利。事實上,大部分機構都以維護讓具爭議文章通過的上級人士為首要考量。受害者常被建議為了自己的前途與頒發文憑機構的聲譽,最好放棄訴訟。
Bargadaa表示:「這說明了為何有高達55%的受害作者因為不想浪費時間、金錢與體力,而未試圖爭取賠償,17%的受害者則因為害怕或不了解後續程序而未采取任何行動。只有28%的受害者出面揭發剽竊情形。」這些數據來自於一項針對十六個國家,367位研究人員所作的調查。
統合大學司法服務的Jurisup網絡主席Stephan Delaunay表示:「在大學中,剽竊主要發生在大學部。但最新情況則是,剽竊已擴大到碩士班,甚至博士班。」而更嚴重的是,「由於研究領域中日漸加深的競爭性,甚至連教師─研究員都開始相互剽竊。」
南特(Nantes)大學副教授Karine Foucher便是此情況的受害者。2006年,當她審查一件副教授任用案資料時,赫然發現自己的博士論文被該候選人一字不漏地抄襲了至少40頁。但剽竊者的丈夫正是Foucher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在該領域極具聲望。Foucher所屬學院在研究相關資料後撤銷了該候選人的資格。而大學國家委員會也撤銷此人的副教授資格。雖然剽竊者就此斷送在大學任教的前途,但受害者在校內的處境也變得相當微妙,Foucher甚至得將授課項目換成與當初論文研究主題不同的科目。此外,剽竊者的博士學位并未被取消,因為「無法證明該行為的刻意性,因此適用無罪推定原則。」
《復制貼上考古學》網志作者,巴黎圣丹尼(Paris Saint-Denis)大學副教授Jean-Noel Darde也被校方告知,剽竊問題并非學校的研究目標,校方不僅廢除他的課程,也終止了研究獎金。Darde甚至成為一項妨害名譽訴訟的被告。不過,巴黎八大校長Binczak表示:「我對懲罰剽竊情形沒有任何反對意見。」事實上,Darde曾多次向圣丹尼地方法院提醒該校的剽竊情形,其中一起剽竊案經法院證實,剽竊者的博士學位也因此遭到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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