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審定時間、地點
1、考生申請畢業登記時間:上半年6月11日——13日、下半年12月11日——13日。
2、各單位遠程上報畢業生電子信息時間:上半年6月15日上午12:00前、下半年12月15日上午12:00。
3、下發“暫不畢業考生名單”時間:上半年6月20日、下半年12月20日。
4、各委托開考部門依據“暫不畢業考生名單”認真核實以后,將需要上交的考生畢業證、戶口本原件等相關材料裝入考生檔案袋內一并上交。
5、各委托開考部門上交畢業生檔案的時間:上半年6月20日——6月25日、下半年12月20日——12月25日
6、石家莊市接收《學歷認證報告》截止時間:上半年7月30日、下半年1月30日。逾期不予畢業。畢業生審定現場不接受考生個人送交的《學歷認證報告》。
7、畢業審定時間:
上半年:第一階段 6月11日——6月15日
第二階段 7月25日——7月30日
下半年:第一階段 12月11日——12月15日
第二階段 1月25日——1月30日
8、畢業審定地點:
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畢業生到市教育考試院辦理,部門委托開考專業的畢業生到各委托部門辦理。(各縣(市)畢業生可先到縣考辦領取畢業生鑒定和登記表,填寫后經縣(市)考辦初審無誤,再到市教育考試院采集個人信息)。
9、各委托開考部門、各高校自考辦上交畢業生檔案時先到市考試院自考科微機室核對、確定畢業生人數,憑微機室出具的實際畢業生數到會計室交費,然后持交費收據到自考科各專業主管人處交畢業生檔案。
二、畢業審定材料要求
各單位按冀考委自[2006]29號《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細則》試行文件中的要求上報申請畢業考生檔案材料。
(一)對申請本科畢業考生原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證書的幾點說明:
1、一九九一年(不含一九九一年)以前的非我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需要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原畢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籍登記表》原件。
2、屬地方招生計劃的(限河北省轄屬的各地、市)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要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
(2)“河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素質工程證書”的畢業證書〈限報“農業推廣(獨立本科段)”、“城鎮經濟與管理(獨立本科段)”、“現代園藝(獨立本科段)”三個專業〉,需要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
(2)“河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認證報告》需要提交:學歷證書原件
5、凡所提供材料(含《學歷認證報告》)中姓名用字、出生年月與本次申請畢業姓名用字、出生年月不符的,需要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
(2)原畢業學校《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籍登記表》原件。
(3)考生提供姓名用字、出生年月不符的情況說明。
(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開具的帶照片的加蓋戶籍專用章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原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治[2006]369號文件規定)(后附式樣)。
6、持有部隊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參照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畢業證書辦法處理,需做認證的須到“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及就業指導中心”認證。
7、當年暑假畢業的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必須有《學歷認證報告》,否則不能辦理本科畢業。
(二)對申請畢業的考生信息與省考籍庫信息不符的幾點說明:
1、有曾用名的,需要提交: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所開具的帶照片的加蓋戶籍專用章的證明原件。
2、出生年月不符的,需要提交:
(1)考生提供出生年月不符的情況說明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開具的帶照片的加蓋戶籍專用章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原件
(三)每個考生的所有材料必須裝入檔案袋中,對需要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的檔案要單獨存放。檔案袋封面注明: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專業以及區縣。檔案袋必須貼有考生本人簽字的《考生信息校對單》。檔案分專業、按準考證號順序排放。
三、“學歷認證”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1、“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及就業指導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701室(北航北門向東200米)郵編:100083
電話:010—82338424/82335424
2、“河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地址(1)石家莊市鐵路運輸學校干訓中心(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與寧安路交叉口西北處白樓)。
地址(2)河北省教育廳學生處(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122號)。
四、“暫不畢業考生名單”
1、各單位根據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疑問學歷證書名單”,及時通知考生自行去做“學歷認證”(認證費用自理),同時返還其學歷證書原件,保留其檔案及申請畢業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接收考生送交的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2、各單位根據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暫不畢業考生名單”,逐一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將檔案退還考生,并刪除其申請畢業信息。
3、對專、本科屬同一準考證的考生申請專科畢業,如因本科考試課程作弊推遲畢業而專科段可以畢業的,需要由考生提出申請,經市自考辦初審并造冊,畢業生審定時報省自考辦審批。
4、申請專、本同時畢業的考生,必須使用同一準考證號申請畢業。對使用多個準考證號的考生不予受理畢業。
5、專科、本科同時畢業的必須在同一個受理點辦理,否則不允許畢業。
6、對有作弊記錄的畢業生,處罰期滿可以申請畢業,但本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交信息采集點。
五、畢業生審定現場不辦理合檔、免考手續。
信息來源:石家莊市教育考試院自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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