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一名中國留學生涉嫌強奸女房東,被捕后,其父母從國內遠洋奔赴美國,欲賄賂受害人而被起訴。消息披露后,不少網友譏之“丟人丟到了國外”。
然而,事情從4月20日開始“峰回路轉”:當地檢察官稱,檢方將撤銷對這對父母干擾證人的指控,原因是“文化差異”。消息再度引起了網友熱議。
對不少國人來說,“私了”二字并不陌生,尤其是對于一些案件的當事人、辯護人來講,“私了”有時就是一根針對當事人的“救命稻草”。
美國“私了”遭拒
一周前的4月14日,美國艾奧瓦州的一份報紙《艾奧瓦城市》報道了一宗令當地華人震驚的案件。隨后,中新社對此案進行了報道:美國艾奧瓦州21歲的中國留學生唐鵬被控于兩周前以租房為名強奸女房主,被捕后,他并沒有認罪。《艾奧瓦城市》報道稱,唐鵬本周并沒有在約翰遜縣法院出庭,其代表律師表示唐某并不認可對他的指控。
受害人向警方表示,3月29日晚8時許,唐鵬以租屋為由到西頓街看房,當女房主向他展示公寓臥室時,唐鵬將房門鎖上,試圖將受害人雙手綁在她背后,并用毛巾堵住其嘴巴,強迫她關閉手機,然后對她實施了性侵犯。
據報道,唐鵬在威脅該女子后,還拍攝了受害人的裸照,聲稱如果她打電話報警,就將照片公布到網上。在受害人的協助下,警方24小時內逮捕了嫌犯,并在其公寓搜出手銬、刀、女士胸罩和內褲、避孕套盒及開鎖工具書。
報道稱,唐鵬被控一級綁架罪、強奸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案件也已提請美國移民局關注,這意味著他可能被驅逐出境完成他的刑期。
此案引發的另一案件更令人關注。事發后,唐鵬的父母于4月初趕到艾奧瓦州,他們曾對人宣稱會找到指控兒子強奸的女子,并試圖以報酬“勸說”其改變口供。一位朋友把唐鵬父母欲用報酬“勸說”被害人改變口供的話轉告給了受害人。警方隨后逮捕了唐鵬的父母,理由是企圖賄賂受害人。
父母被捕后,唐鵬本人也被控干擾證人———他在監獄中寫信給朋友,要求朋友找到受害者,說服她撤銷指控。監獄方面為此將唐鵬的保釋金又提高了5萬美元。
國內并不鮮見
與唐鵬案相似,2010年的宋山木涉嫌強奸案中,宋山木當時也被媒體爆出欲與被強奸的女大學生“私了”。
據媒體報道,“山木獲知警方的網上通緝后,曾想要逃跑。但被身邊朋友勸服,自知潛逃解決不了事情,經再三思慮才回到深圳羅湖東曉派出所接受調查的。”據知情人透露,山木到派出所的用意,原是想與當事人協調和解,但剛到派出所,就被警方要求做筆錄協助調查了。
這種與當事人的協調和解,被不少人稱為“私了”;而還有一種“私了”,則是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當事人積極補償以求諒解的“私了”。一位律師分析,嚴格意義上說,這種刑事和解不叫“私了”,因為主導權仍然掌握在司法機關手中。
記者發現,在剛過去的兩周里,廣州中院就上演了至少兩起這類案件。4月6日,因妻子、岳母不愿幫忙帶孩子,一名名叫張祖涼的江西男人怒殺了這兩名至親,在廣州中院受審。庭審后,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當法官宣布休庭時,張祖涼的奶奶、姑姑等五六名女性家屬一起向法官下跪,張祖涼的奶奶還不停地磕頭,請求法官從輕處罰。當法官說,被告人取得被害人家屬原諒對減輕刑罰有幫助時,幾人又齊齊地向被害人的家屬下跪。一時間,旁聽者嘩然。
另外,4月13日,廣州中院對廣東高州籍的謝某斌故意殺人及侮辱尸體案一審宣判。2011年7月24日,剛滿18歲的謝某斌趁大伯上班時,欲強奸14歲、暑假來廣州游玩的堂妹,遭反抗后,他將堂妹殺死并侮辱其尸體。法院一審判處其死緩,理由包括:“謝某斌的父母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并取得其諒解。”
為中國留學生提供海外新聞:《聚焦中國留學生涉強奸女房東案:中國式私了遇尷尬》04月22日報道。專家觀點
以“私了”求諒解
并非危害司法公正
“欲‘私了’、掩蓋刑事案件以規避懲罰是被法律禁止的,但是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當事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爭取諒解,則在一定程度上受鼓勵”,曾代理“甘林被拐案”的律師蔡險峰認為,獲得被害人諒解與司法公正并不沖突,“很顯然,無論從辯護效果還是從恢復性司法的角度,辯護人都會積極建議被告人及其家屬以實際行動爭取被害方的諒解”,蔡險峰表示,特別是在死刑量刑上,是否對被害方積極賠償并獲得被害方諒解,往往是死刑案件量刑上寬嚴相濟的分水嶺。為此,“私了”以求得諒解就顯得很重要。
“被告人獲得諒解,其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就可以被認為已經降低。在此之下,法院作出‘從寬’判決,不能視為危害了司法公正。”
而一位法官透露,我國的公訴案件對于被害人諒解制度基本持否定立場,也即不能因為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諒解而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同時也不能成為刑法中“減輕處罰”的理由,只是在某種程度上作為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酌定理由。
新聞背景
美國檢方:
基于“文化差異”
不起訴唐鵬父母
中國留學生唐鵬在美國艾奧瓦州涉嫌強奸一案有新進展。20日,約翰遜縣檢察官辦公室取消了對唐鵬父母干擾證人的指控。據美國《艾奧瓦日報》報道,負責調查案件的檢察官珍妮特·萊尼斯稱,她基于“文化差異”的原因撤銷對唐鵬父母的指控。據珍妮特·萊尼斯透露,該案首次庭審日期定在6月5日,如果罪名成立,唐鵬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
萊尼斯告訴媒體,唐的父母認為他們幫自己的兒子沒有錯,沒有意識到這是犯罪行為,他們只是想在庭外與受害人解決這一事情。萊尼斯說,在做出決定之前,她重新評估了這一案件,并與調查人員和受害人做了交談。
“我們談論行賄受賄的時候,有一個很明顯的界線來界定它。但在中國……這往往很模糊。”艾奧瓦大學政治學與國際問題教授唐文方說。
約翰遜縣監獄方面表示,唐鵬的父母已于周三被釋放。萊尼斯稱不清楚其父母會不會返回中國。唐鵬的保釋金在其受到新指控之后加到了80萬美元。珍妮特·萊尼斯稱,此案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當地人對這一事件普遍感到憤怒,在類似的租房情況下不敢獨自帶領租客查看住房,感覺害怕。唐鵬目前仍被監禁中,等候法庭審理。
網友熱議
被狠狠扇了一耳光
美國檢方書面聲明中“文化差異”一詞,引起了眾多網友熱議。
@芮必峰:在美國人眼里,中國文化難道就是“賄賂文化”?
@fuzi84:“文化差異”的意思就是所有中國人碰到這種事都會這么做,我可以這么理解嗎?
@浪翻云之雨:中國法律是鼓勵對受害者進行賠償以減低刑罰的,并不是什么賄賂。
@OGouyang:被狠狠扇了一耳光。
@快活美美:不知該說人家人性化還是丟臉丟到國外了。
@異色的波波安:違法行為都形成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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