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依然占據著移民熱潮的主流,但隨著各國價碼的飆升,令許多年輕一族望而卻步,紛紛想轉投技術移民的“懷 抱”。法國從今年1月1日起已正式開始要求移民者的法語程度達到歐標B1,英國也于近日出臺相關規定,對高端人才的定義相當之嚴苛。那作為歐洲另一技術移 民熱門國之一的德國,其技術移民是如何操作和規定的呢?《上海僑報》請到移民專家Nick為你解讀。
年薪門檻高 月入須超6400歐
隨著德國的老年化,勞動力占人口比例越來越小,德國有必要向移民國家方向發展;再則,德國需要的不再是上世紀60年 代那樣的普通勞動力,而是高水平的技術人才。基于這兩點,德國政府之前曾推出了以IT行業專業人才為主、5年內發放5萬張綠卡的政策。雖然這個綠卡行動可 以說是半途而廢了,但兩次獲得通過的移民法在這一點上卻幾乎沒有什么爭論。
在技術移民問題上,各黨爭論的焦點體現在移民法第19條里。第19條的標題就是“給高級專業人才的落戶許可”。第 19條第(2)點規定了可以稱為“擁有高級專業水平”的三種人。第一種人,擁有特殊專業知識的科學家;第二種人,身處突出位置的教學人士或身處突出位置的 科研人員;第三種人,具有特殊職業經驗的專家和處于領導崗位的工作人員,其收入至少相當于法定醫療保險費衡量界線的兩倍。什么是“法定醫療保險費衡量界 線”呢?這是德國設定的一條線:年收入超過這條線,就不需要也不可以繼續享受法定醫療保險,而只能或“志愿”保于法定醫療保險,或另投私立醫療保險。這條 界線每年有所浮動,2004年執行的是41850歐元。也就是說,可以直接得到德國無限期的落戶許可的高級人才,年收入必須高于83700歐元,月(毛) 收入必須在6400歐元以上。這個門檻可是相當的高!
超出法定醫療保險費衡量界限的人在德國就已經可以算是高薪階層了,超出一倍,有多少德國企業愿意聘請這樣高薪的人 呢?另外一個問題是,光從字面上看,這個條件只適用于第三種人,而前兩種人不受此限。但各地外國人局和州有關機構可以有另外的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可以理 解成只限于第三種人,各地對前兩種人的工資收入也會有一定的尺度,至少不會允許離此太遠。這個限制條件的適用范圍應該會在移民法執行條例里進一步明確。還 有一點需要重提一下,在“解讀(1)”里已經提到,由于取消了“居留權力”,現在只剩下無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的居留。因此,可以說“綠卡”在德國已經 不再存在,或至少可以說,這個“綠卡”的“含綠量”不再是24K。
外國人要求職 需“非你不可”
除了高級技術人才,什么樣的中國人可以拿到德國的工作居留呢?從近年和目前德國的情況看,一是德國企業和機構的員 工;二是各中資企業和中國人辦的企業的員工。其實兩者可以歸為一類,即都是“德國企業”。以上兩方面包括了將來在德國畢業的中國大學生;三是各中餐館的廚 師;四是德國人或在德國有居留權的中國人的家屬;五是臨時性的勞工。
作為頒予工作許可(工作居留)的前提,在第39條第(2)點第1小點中規定了a)、b)兩項。a)項的規定是,不可 以通過雇用外國人對勞動市場有負面影響,尤其在就業結構、地區體制和經濟行業方面。這一項的規定十分籠統,但是在適當時候或許可以成為某些當局的某種借 口。b)項的規定是,該工作位置沒有德國人或擁有優先權的外國人(比如歐盟國家成員或擁有有落戶居留的中國人及其家屬及德國人家屬)可以占有。這條規定實 際上一直存在著。在德國求職的中國人必須有其獨特性,比如某種工作非他(她)不可,非中國人不能做,非有這方面在中國的經驗不行,非有其在中國的關系不可 等等。
中餐館的廚師工作也是有獨特性的,當然這方面已有兩國間的協定作出具體規定。在德國求職的外國人經常碰到這種情況: 勞動局說,要等一個月,看有沒有德國人(或其它歐盟國家的人)要占用這個位置。然后由該勞動局登廣告尋找。如果你的未來雇主光說,需要一個會中文的人,那 是不夠的,因為不難找到一個學過中文的德國人、歐盟人或已經變成德國人的原中國人。所以,用外國人的理由必須要充分。
第41條“撤消批準”值得注意。假如該外國人被雇用的條件比可比的德國員工的條件不利(不平等),或符合上述“拒絕 原因”里的幾條,可以撤消已經給予的工作許可。比如,如果一個中國公司雇用了一個全天工作的員工,每個月只給300歐元(不是實習),勞動局就可以拒絕給 他(她)工作許可。這也是移民法要求雇主向勞動局提供所雇用外國人的工資、工時等數據的原因。
《技術移民德國門檻高 月入超6400歐才算“高級人才” - 華人 - 歐洲新聞》本文來源:(出國留學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