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辦法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所在地的報名站報名(或辦理集體報名),負責報名工作人員要認真核對考生填報的報考信息資料,杜絕漏填、錯填。
2、首次報考者,本人持身份證(軍人持軍人證)或持有效證件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所在地、州、市自考辦指定的報名站辦理報考手續,報考時需填寫《考生登記表》、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三張。
3、自治區各部門委托開考的各專業由各地、州、市的對口系統按規定辦理集體報名,報名費、考試費按規定交當地自考辦。
4、各專業報考者,每門課程交報名費十五元、考試費二十元。報名后不能參加考試者,所交費用不退。
5、凡報考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任主考學校的考生,可到自治區考辦批準的地區考辦指定的助學單位報名,并按上海考辦自學考試學籍管理的要求填寫有關報名信息表格,繳納有關費用。
6、報考者報名、考試及考前半個月左右的全脫產復習的時間等可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時間、地點
2005年上半年的考試報名工作于2004年12月15日開始; 2005年下半年的考試報名工作于2005年6月15日開始。 具體報名起止時間和報名地點由各地考辦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并公布,考生可與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2005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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