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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國際教育組織架構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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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國際教育組織架構大改造

澳洲聯邦政府國際教育署(Australia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AEI)於本(2012)年1月起編制改組,原隸屬「教育、就業及職場關系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Employment and Workplace Relations,DEEWR) 」,組織改造後隸屬「產業、創新、科學、研究及高等教育部(the Department of Industry, Innovation, Science, Research and Tertiary Education, DIISRTE)」。在澳洲『高等教育(tertiary education)』廣義為高中以後的教育或訓練,包括一般大學教育及技職專上教育,澳洲所使用的『higher education』則系指學士學位以上的教育。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文化組遲組長耀宗於本年2月29日特邀澳洲國際教育署司長卡斯(Jason Coutts),職掌國際合作,舉行臺澳雙邊國際教育交流座談,藉以了解澳洲政府國際教育組織架構的職掌與特色。

澳洲國際教育署分「國際合作司」、「國際策略司」、「國際品質司」及「南亞、東南亞及獎學金司」;以及16個海外國際教育處(international network),包括中國(北京、上海、廣州及香港4個點)、歐洲(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巴黎及布魯塞爾)、印度、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美國、新加坡、臺灣、泰國及越南等,大部分在亞洲。與國內組織分工不同,國內國際文教處在教育部架構下,分「國際合作科」、「海外留學科」、「外生事務科」、「交流接待科」、「華語教育科」等,不同於與澳洲組織架構取向。另外我教育部駐外單位則為全球性廣泛分布,未若澳洲國際教育署的駐外單位特別重視在亞洲的布局(16個駐外單位,其中13個在亞洲)。

澳洲國際教育署隨著高等教育(tertiary education)移入「產業、創新、科學、研究及高等教育部(DIISRTE」,以加強與產業、科學及研究的國際合作;澳洲高等教育署包括大學校院及技職專科校院,不同於國內分為高教司及技職司,國內分別有教育部及國科會及經濟部推動國際合作,澳洲則自今(2012)年起統一整合高等教育(含技職校院)、產業、科學及研究為一個部門,深感產業發展及創新研究與高等教育關系密不可分,且需更緊密的深化結合!

至於與大學的關系,澳洲國際教育署扮演補助、溝通、促進國際教育合作的角色;另成立高等教育品質與標準署(Tertiary Education Quality and Standard Agency, TEQSA) 負責高等教育機構的注冊與評監;但國內高等教育的國際教育成效評監則屬高教司職權。

澳洲訂有「海外學生教育服務法(Education Services for Overseas Students(ESOS) ACT 2000)」,不僅規范國際學生的權利義務,也規范高等教育機構的國際教育品質與注冊標準,學費退費機制等。我國教育部國際文教處也訂有「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但未涉及高等教育機構的國際教育品質與注冊立案標準規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澳洲國際教育行銷市場已於2010 年7月1日起,自國際教育署移至澳洲貿易署(Austrade)負責(含經費及駐外人力員額的移撥),該署海外設有45個據點,也以亞洲為主,職掌「留學澳洲(Study in Australia)」品牌行銷、生源市場的開拓及網站的維護(www.studyinaustralia.gov.au),該網站提供完善資訊,吸引國際學生赴澳留學。國內由國際文教處負責「Study in Taiwan」的推廣及網站維護,相當不同於澳洲交由擅長貿易行銷單位推廣。

至於參加國際組織乙節,澳洲國際教育推動非常強調加入國際組織的重要性,如加入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s, FTAS)、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亞太經濟合作論壇(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東南亞教育部長組織(South East Asia Ministers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 SEAMEO)、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亞太大學交流會(University Mobility in Asia and the Pacific,UMAP)等,尤其重心放在亞太地區國際活動,為亞太經濟合作論壇教育網絡領導人物。國內國際文教處也有類似國際組織參與,但相較之下,雙方政策重心基於國情文化,仍有明顯差別。

整體而言,澳洲國際教育策略方針由澳洲聯邦政府總理、六州及二領地首長及地方政府委員會共同組成的澳洲政府理事會(the Council of Australian Governments, COAG)負責掌舵。每年澳洲國際教育署召開國際教育大會邀集澳洲政府各相關單位及大學校院(含國際事務主管與行政人員)、職業教育訓練提供機構及教育利益相關者參與,發表介紹年度工作大綱方向、成效及各方提出建言與未來優先方案,俾利來年凝聚共識整體推動更好及更有績效的國際教育政策!

卡斯司長表示,澳洲政府計畫擴大招收國際學生,例如今(2012)年起新政策即為松綁大學招生名額,同時也加強國際教育品質,由今年1月新成立的高等教育品質與標準署負責把關。

駐澳代表處文化組遲組長耀宗表示,我國教育施政主軸之一為「打造東亞高教重鎮」,臺澳雙方在國際教育領域均有相同目標,看重國際學生市場!澳洲近年來不斷在聯邦政府機動性跨部調整高等教育及國際教育與產業、創新及科研的體系融合,無非想藉此提升澳洲大學及技職校院與產創業間更緊密的產學合作績效;同時藉其國際教育署及貿易署的教育國際化職能有效擴大及深耕國際教育產業的規模與營收,以挹助其國家經濟及教育發展,并增進其科研及產業多元人才的培育與國內外人力市場需求;至於是否能達其組織改造的目的,則仍端賴產業、創新、科學、研究及高等教育部(DIISRTE)六大體系(含國際教育)能否無縫接軌及有效整合,頗值觀察評估。

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澳洲國際教育組織架構大改造 臺灣建省后,第一任巡撫劉銘傳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設立了“西學堂”、電報學堂等學校,已具備現代學校的雛形。如西學堂有較完備的設施,課程不再限于儒家經典,還設有外語、歷史、地理、測繪、算學、理化等。這些措施,為臺灣現代教育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臺灣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臺的傳教士干治士(GeorgiusCandidius)利用羅馬拼音將臺灣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語言文字化,并利用該文字開堂教授圣經。該文字因為 東印度公司傳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稱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蘭傳教士羅伯圖斯·尤鈕斯(RobertusJunius)更開始在新港社創立學校招收平埔族學童,教授新港文、圣經與羅馬文字。后來,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類似由傳教士設立的教育機構。這些學校,就是臺灣教育的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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