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北京市有關專業發展的需要,經與主考學校相關專家協商,決定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護理學專業(專科)、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專科)、城市公共交通營運管理專業(專科)、心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酒店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等七個專業的考試計劃做出調整,調整后的課程設置將更突出理論夠用、強化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新修訂的考試計劃自2015年4月考試開始執行。上述調整專業2015年考試時間安排及推薦用書將與其他專業一并另行發文通知。請有關單位做好宣傳工作。
現將調整情況公布如下:
一、學前教育專業(專科)
此次調整涉及兩個選考組中的部分課程,具體調整及替代關系說明如下:
專業
原選考組課程
新選考組課程
頂替 關系
課程代碼、名稱
學分
考核方式
說明
課程代碼、名稱
學分
考核方式
說明
學前教育(專科)01A0402 00012英語(一) 03683綜合英語(三) 00395科學、技術、社會 7 10 5 筆試 上機 筆試 3選1 00012英語(一) 03683綜合英語(三) 40017科技與社會 40016人文素養 7 10 5 5 筆試 上機 筆試+實踐 筆試+實踐 4選1 1門頂1門 10018計算機應用基礎 00413,00414現代教育技術及現代教育技術(實習) 4 2 2 上機 筆試 實踐 2選1 10018計算機應用基礎 40018審美與禮儀 12497通用技能 4 5 5 上機 筆試+實踐 筆試 3選1 1門頂1門備注:00413,00414現代教育技術及現代教育技術(實習)都通過方可頂替新課程。
二、護理學專業(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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