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教授擁有公務員身份,針對Hessen邦Marburg大學化學系某教授的控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2012年2月14日判決﹕Hessen邦2005年開始實施的新聘教授待遇制度太差,不符政府應提供公務員合理待遇的規定,應於2013年起改善。由於各邦均有類似制度,估計全國4萬1,000名教授中,將有三分之一因此受惠。
提出控告的教授認為﹕其基本月薪僅3,900歐元(約合新臺幣15萬),與中學教師及年輕的政府行政部門主管的待遇相比,明顯偏低。雖然新聘教授待遇制度中有獎金,但需視表現而定,故不可納入計算。
Hessen邦Eva Kuehne-Hoermann女士知悉判決後表示,將檢討現行制度,但是仍將維持獎金,以維持教授的表現動力。Berlin邦教育部部長Sandra Scheeres女士說,此項判決具有全國性的意義,因此將與邦政府其他部門就此討論,并盡力促成聯邦政府及各邦政府的聯合會議,共同討論此一課題。Berlin各大學校長呼吁邦政府,盡早提高教授待遇及大學補助金額,這項措施所需的經費將很高。
針對這項判決,「德國聯邦教育暨研究部」部長莎宛(Annette Schavan)女士呼吁各邦盡快改善,惟聯邦政府無法提供財政支援,因為該項人事費用屬於各邦事務。「德國大學校院聯盟」(Deutscher Hochschulverband)主席Bernhard Kempen說,此項判決是德國學術制度發展的里程碑,應檢討所有的教授薪資制度。
(駐德國代表處文化組 編撰)參考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將調高教授待遇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