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15日,市科學技術局正式對外發布《昆明市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若干政策》。
《政策》明確,“十二五”期間,每年市級應用與研發資金中安排不低于1億元經費,確保5年不低于5億元。為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昆明將開展市級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對創新型試點企業安排10萬元創新試點引導經費,企業按不低于3∶1的比例配套使用經費;獲國家、省級認定的創新型企業試點,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補。
用人單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創新人才項目或創新團隊,經評審認定后由市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項目研發經費;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人才或創新團隊,由市財政給予人均30萬元一次性安家費補助。鼓勵科技人才來我市創新創業,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者給予30萬元創業扶持資金;引進人才自主創辦的企業,可享受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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