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第57號通告有關大學與高專、中專學校招生名額的規定已於2012年1月16日生效。根據最近招生入學的統計,由於各校實際條件未能滿足此通告的新規定,許多本已面臨招生困難的學校更加困難,尤其是中專與高專學校。
胡志明市教育培訓廳范玉清副廳長表示,根據57號通告,各大學、學院、科學研究學院均必須確保符合教師與學生人數比率(師生比)的規定。醫藥類科學校,師生比不得超過1:15;藝術、體育類科學校不得超過1:10,其他各類學校不得超過1:25。至於高等學校方面,醫藥學校不得超過1:20;藝術與體育學校不超過1:15,其他學校則不超過1:30。
此外,各校也可以根據提供每一學生培訓服務的校舍設施的面積大小來確定招生名額。具體而言,各大學、學院、科學研究院及高等學校,平均每位學生不得低於2平方公尺;各中專學校則不得低於1.5平方公尺。
第57號通告生效後,違反規定者將被撤銷招生資格。本次通告頒行後,許多中專、高專學校2011-2012年度招生計畫幾乎面臨「破產」。因為若無法保證學校設施、教師隊伍符合規定的比率標準,即使學校招得到學生,教育培訓部也不會核準學校2012年度招生名額。
教育培訓部對於大學及專科學校招生名額加以嚴格限制,勢將造成大學、高專、中專等學校招生困難。校內同時設有中專、高專系統的大學如果無法順利進行招生,更將面臨安排教師與員工出路的難題。許多學校必須設法將中專、高專系統類科轉換培訓方式,暫先安置教師與員工的生活,以等待下一步解決辦法。
面臨教育培訓部此一招生緊縮措施,各校并非沒有出路可走,只是必須面臨一個經營型態轉換的抉擇。大學及中專、高專各學校實際上有兩方面因應的選擇:其一就是積極設法擴增教師員額,以符合師生比率新規定,并維持招生名額;其二則是依據現有專職教師員額比率,減少招生名額,邁向更為精致與較高品質的教育發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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