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12年1月24日的新年國情咨文演說(State of the union )提出請各州構思將離開學校的年紀提升至18歲的呼吁後,再次點燃美國各界對於學校教育年限的論戰。
美國目前有21州及華盛頓特區已經要求學生18歲才能離校,其他11州則是17歲,另有18州仍然采取傳統的以16歲為離校年齡的規定。歐巴馬在國情咨文演說中主張各州應該設法提高教育年限,認為至少要讓學生高中畢業或提高至18歲再離校,他并認為當學生不被允許提早離開學校,他們的表現會更好。
在規定教育年限至18歲的各州中,新罕布夏州、羅得島州、南達科他州是近二年才立法將教育年限提高至18歲的三個州。而自從歐巴馬國情咨文演說之後,至少有四個州:伊利諾州、麻州、明尼蘇達州、紐澤西州已經開始討論有關提高教育年限問題,肯德基州長Steven L. Beshear更直接呼吁該州議員立法提升教育年限從16歲至18歲。田納西州、西維吉尼亞州的義務教育年限是到17歲,目前其州議員甚至構思以限制駕駛來要求學生留校至18歲。
根據美國官方統計,介於16至24歲的年輕人中有300萬人是輟學狀態,他們不具高中學歷也未再就學,這比例占該年齡層的8.1%。盡管美國政府揖注經費與精力積極設法降低輟學率,但是高中畢業率仍低於40年前的水準。
事實上,造成美國各州對於延長教育年限遲疑的二個主要因素在於財政問題及學區差異性考量。雖然歐巴馬總統呼吁各州負起提高教育年限的責任,但是一方面由於財政負擔問題,另一方面則由於教育執行權限仍主要在學區,所以,當許多州立法通過提高教育年限,卻又無法給予學區額外資源時,往往造成地方執行的困難。基於這種考量,肯德基州當二度在提高教育年限從16歲至18歲立法上挫敗後,目前該州議員轉而從研議立法授權學區提高教育年限的作法著手,讓各學區有決定的自主性。
這些學校教育年限的論戰顯然對學生及家長釋放出一項強烈訊息:留在學校接受教育是一種義務。但是教育專家學者及教師大多認為,除了教育年限問題,要留住學生,還需要各種有效策略,包括提高學生的學習參與、課業輔導、心理諮商機制、學校對中輟前兆的掌握與協助等;否則,若沒有適當的輔助措施,強迫留住學生并延後其離校年限,不但可能無法降低輟學率、提高畢業率,更可能對學生造成更大傷害。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教育信托基金會(Education Trust)K-12教育辦公室主任Daria Hall便認為,各界對於教育年限的討論把問題責任都歸咎於學生身上,好像只要不讓學生離開學校,他們就一定能成功似的,其實要讓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更需要負起確保學生獲得支持與協助,以及營造能留住學生、讓學生成功的環境的責任。提供單位:駐美國代表處文化組張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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