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自考畢業生詢問領取學位證書問題。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解釋,自考學位并不與畢業證書一同發放,而要單獨申請。
北京自考辦理學士學位申請時間一般是每年3月、9月,但不同主考院校安排可能會有差異,如中國人民大學等個別主考校一年只有一次申請機會。
考生上半年申請學士學位,如果審核通過,可在10月下旬領取學位證書;而下半年申請學位,領取學位證書的時間則在次年4月。也就是說,此次部分專業的本科畢業生最早可在今年9月申請學位,于明年4月領取學位證書。
考生滿足畢業和滿足學位申請的條件有所不同,北京自考相關政策規定,考生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優、良,按有關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相應學科學位。論文成績未達優、良或尚未申請畢業的考生可申請補做。考生一旦畢業就不能再補做論文。
此外,有些考生用其他選考課頂替英語公共課學分。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此類考生雖然滿足條件后可申請畢業,但不能申請學位。因此,如果考生想獲得學位,仍要通過英語公共課考試或辦理免考后再申請畢業。
很多考生使用英語等級考試證書辦理英語公共課免考,對于多數專業而言,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學位。但是對于人大主考專業而言,如果考生使用英語等級考試證書辦理英語(二)替代手續并以此申請了畢業,就不能再申請學位。人大主考的各專業畢業生在參加本科段課程考試時,除實驗、上機等實踐環節考核外,所選課程成績要達到65分及以上才能申請學位。考生獲得畢業證書后要在兩年內申辦學位,規定課程成績未達到65分的,畢業前后均可重考,但畢業后重考不能超過申請學位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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