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國從今(2012)年開始實施《私校教師勞工保險法》,令全國長久以來被排除在退休給付之外各級私校教師從此可享有與公立學校教師相同的社會福利,但由於校方必須支付相當於保險人員薪資14%的雇主相對負擔,因此調漲學費勢在必行。而就在2012學年度開學在即的此刻,全國家長會聯盟(Fedapar)舉發有許多私立學校醞釀調漲的幅度超過10%,有的甚至達到30%,遠遠高於家長的預期,有趁機哄抬學費之嫌。
事實上,Fedapar在去(2011)年6月國會通過前述法案時,就已要求教育部監督私校擬定出一套學費調整公式,并且應與實際提供的教育服務綜合衡量。日前Fedapar再度要求教育部訂定私校學費調整上限,以避免教育成為一種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不過,教育部次長席門內斯(Francisco Gimenez)表示,雖然該部十分關切私校調漲學費所引發的爭議,但《教育基本法》規定各級私校擁有決定學費的自主權,該部沒有權力干涉,只能出面協調。
依巴國私立中小學教師平均月薪約300萬巴幣(約652美元),學生月繳約80萬巴幣(約174美元),假如以10:1的生師比為計算基準,則合理的學費增加幅度應低於6%。為此,席門內斯次長在27日召集了兩個主要的私校組織-天主教學校聯盟(AIEC)及巴拉圭私校聯合會(AIEPP)-進行協調,會中該二組織都表示基於家長的經濟能力及避免大量流失學生的考量,私校學費漲幅不可能高於20%,但也不會只有家長預期的7%至10%,這主要是由於通貨膨脹及去(2011)年底公立學校教師調薪22%,因此私校也必須調整教師的薪資。最後AIEC及AIEPP的出席代表在會中承諾將在2月3日向教育部提出新學年學費費率及調整依據。
至於大學方面,因開學時間較晚,目前各校都還在就漲幅進行估算。天主教大學學生會要求校方以不造成學生因繳不起學費而輟學做為決定學費漲幅的思考基礎,同時表示大學也不應以學費做為唯一的收入來源,必須多方開辟財源,例如接受校外委托研究案等,以降低調整學費的壓力。由於巴國大學以兼任教師為主,因此原則上學費的調漲幅度會低於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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