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中小學教師任意對學生進行課後補習,造成家長及學生金錢與學習負荷日益加重的情況。越南教育培訓部將明文規定公立學校所屬專職教師,均不能額外開設課後補習班。
此外,對於一些綜合技術教育中心、職業培訓中心、公共學習中心、外語或計算機培訓中心等公立學校或機構,也都不能開設課後補習班。此項課後補習新規定,主要是想全面改善課後開設補習班的亂像。本項補習管理辦法草案,也將公告上網,進一步徵詢各界民?的意見。
另外,教學組織若擬開設課後補習班次,均必須向地方教育培訓廳提出申請,并對教學確實負起責任。教師且不能刻意減少課堂上應教學的?容,挪到課後作為補習上課的內容;或者故意提前在補習班教授學校即將教學的?容。而且補習對象必須是出於家長與學生自愿性的,而非由學校強迫學生參加。
有關小學生部分,對於學業成績落後的學生,可以提供補習課程。但是,補習時間應以一周二次,一次不超過3節課,一節課為35分鐘,每班不能超過35人為原則;國中與高中生部分,補習時間則以一周三次,一次不超過3節課,一節課45分鐘,每班不超過45人為原則。
為避免學生被強迫要求參加補習課程,對於需要補習的學生,均需提交上課申請書。申請書中必須有家長或監護人的簽名。申請書將統一由學校代收并分配上課班別。
教育培訓部并表示,此一補習新規定待近期整合教育部門及各界意見確定後,將正式公告實施。
教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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