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自考臨近,在報考本次考試的新生中,有不少以前在京外參加自考,想把考籍轉入北京的考生;同時,每次考試過后,也有不少考生要把考籍轉出北京。根據以往考籍轉移手續的辦理情況來看,很多考生因為不熟悉政策,跑了多次才辦理成功。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提醒,在辦理考籍轉移手續前,考生要先了解相關政策。
考籍轉移分為轉入和轉出兩種情況。考生轉移一次考籍,要先后辦理這兩項手續,缺一不可。對于想要轉入北京的考生而言,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在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手續。考籍檔案由當地自考辦以機要文件的形式郵寄至北京,考生不能自行攜帶。
確認檔案到京后,考生要帶上北京自考準考證、外省成績單及介紹信,到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大廳辦理轉入手續。以往有考生僅拿著外地的準考證就來辦理轉入手續,這種做法不符合規定。因為除準考證外,轉入介紹信、成績單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考生要在原參加考試的省份提前開好這兩份材料,如忘記開具,要回當地主管部門補領。自考辦有關老師提醒,4月自考領取準考證的時間為4月1日,考生要在領取準考證后再來考試院辦理轉入手續。
在辦理轉入手續時,有些考生的轉入檔案上的姓名與身份證、北京自考準考證上的不符。如有此類情況,考生要提前在當地戶籍部門開具戶籍證明。
辦理轉入前,考生要先對照轉出地與北京的考試計劃。只有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學分相同、要求相同的課程在北京才有效,反之無效。辦理轉入后,專科段考生至少要在北京取得5門課程的合格成績,本科段考生要取得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才能最終在北京辦理畢業手續。
交叉考試的情況不被允許。以往有部分考生具有北京考籍,又到外省市參加自學考試,這樣取得的合格成績,不予轉入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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