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教育委員會於1月17日府立校長會議時發布行政命令,依據大阪府教育條例的規定,要求全府1萬3,000名教職員於唱國歌時需起立齊唱。
大阪府教育基本條例雖有規定唱國歌時教職員需起立齊唱,但沒有罰則,大阪地區政黨「大阪維新之會」於去(2011)年9月府議會提案擬增列:凡違反3次者予以免職的處罰規定,因過於嚴厲,府教育委員會持反對立場,加上高等法院對東京都處罰唱國歌時未起立齊唱的教職員減薪及停職的處分認為過當,於1月16日判決東京都敗訴,處分應予取消,因此大阪府教育委員會也希望以加強輔導方式改善,而不是以加訂罰則的方式實施,且大阪府教育基本條例既已規定唱國歌時教職員須起立齊唱,為回應府民的信賴,教職員自然有必要遵守并徹底實施。大阪府各級學校將陸續於3月中舉行畢業典禮,教育委員會為顯示落實該條例的決心,因此發布命令要求教職員遵守。
日本於1999年訂定「國旗及國歌法」,明訂「君之代」為日本國歌,但部分教師團體認為「君之代」系日本戰前軍國主義的象徵,歌詞崇拜日本天皇,不符民主主義的潮流,反對「君之代」為日本國歌,各地發生數起學校開學典禮、畢業典禮等正式儀式的場合,唱國歌時教職員不起立也不齊唱的情事,東京都特於條例中訂定未遵守者處罰的規定,經受懲處的教職員向法院提出訴訟,而有1月16日上述高等法院的判決。 資料
【臺灣教育部 - 新聞資訊】大阪府教育委員會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教職員於唱國歌時須起立齊唱 感謝您閱讀《大阪府教育委員會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教職員於唱國歌時須起立齊唱》一文,本文轉載自臺灣教育部官網,關鍵詞:教職員 日本 條例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