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一句話很多人都聽過,“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就是新聞。”其實,這是一個比喻,用來說明吸引人眼球的事件才是新聞。可是,僑民小張夫婦遇到的這件事倒應了這句話,就出在“人咬狗”上。
口哨戲狗竟被人毆
據西班牙歐華網報道,位于西班牙北部比斯開灣的美麗小城San Sebastian是個人見人愛的旅游勝地。同時,因為這里是豪爽的巴斯克人居住地,熱情好客的當地人總是給外來人留下很多好感。
來自福建的僑民小張夫婦,是來這個城市做工不久的打工仔。今年8月的一天,他們夫婦跟餐館老板的孩子一起,利用下午 休息時間去商場購物,路過一間酒吧,看到門口拴了一條小狗。小張看這狗狗很可愛,就吹了一下口哨逗那只狗狗。狗狗隨聲附和,跟著吠了幾聲,之后,小張他們 一行三人就顧自離去。
就在他們走出十幾米后,背后突然沖出一個人高馬大的彪形大漢(西班牙人),徑直奔著小張猛撲過來,口中罵罵咧咧地嚷 著小張夫婦聽不懂的西班牙語。還沒等小張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兒,一記重拳打了過來,身高只有1.72的小張猝不及防,被拳頭擊中臉頰,應聲倒地。等他們三人 看清楚來人之后,小張的面孔已經血流如注,重拳打得又快又狠,小張臉頰上被打開了一個口子。
不會西班牙語的小張夫婦慌了手腳,老板的孩子連忙打電話向警察局報警。聞聲趕到的警察將小張送到了當地醫院,醫生看 傷勢較重,為小張縫合了兩針。忍著傷痛的小張在做了縫合手術后,被警察帶到了警察局做了問詢筆錄。此時,小張夫婦才知道,警察看見小張傷勢較重,再次去現 場帶走了打人的老外(可能是酒吧業主)。打人者這才向警察局告狀,說小張他們打了他的小狗,他出自憤怒才出手打了他們。打人者還表示,要帶著小狗去驗傷并 要起訴他們。
“惡狗”先咬人
按照小張對歐華網記者(以下簡稱記者)的描述,他們僅僅是看到那只小狗可愛,吹口哨逗逗它而已,不可能去動手打人家的狗。小張的太太告訴記者,那只小狗屬于那種小型的寵物狗,非常可愛。“作為路人,誰有可能看見一條狗去出手打它呢?”小張太太這樣對記者說。
問題還是出現了。看似正常的街頭戲狗行為,竟然演變為戲狗人被狗主人暴打,這種有違常規的粗暴行為源自哪里,小張夫 婦解釋不清楚,被人施暴更讓他們云里霧里的犯迷糊,只能任由警察局的隨意安排。警察問他們,要不要告對方,他們表示要告。但他們說不明白,更找不到合適的 律師。
小張的傷情報告出來了。但是,他們沒有積極找律師辦理訴訟,而是通過警察局的程序遞解訴訟申請。為了不耽誤工作,他甚至沒有休息直接回到餐館上班。
對方可是當地人,交流起來無障礙不說,還深諳法律程序。他們為小狗準備了傷情鑒定報告,還出現了一個據說在現場目擊小張打狗的“證人”。
12月14日,當地法院通過傳票把小張帶到法庭,他成為被告接受法庭問詢。對方告他,對狗使用暴力,給狗造成傷害,對方出具醫療鑒定書并連帶證人出庭。
小張呢,沒有辯護律師。一說“請不起”,二說“找不到”。最要命的是,這件事兒根本就說不明白。“不知道怎么說,更不知道應該怎么辦?”小張太太這樣告訴記者。
法庭不會那么快出來判決結果。因為沒有聘請律師,小張只能跟法庭指派的免費翻譯交流,對于法庭調查問詢的詳情,木然的免費律師自然不愿意多說。小張夫婦什么都聽不明白,只記得好像有個140歐元什么的,至于是理賠額度還是其他什么費用,他們一概不清楚。
狗被打審理在先,人被打審理在后
小張太太告訴記者,他們接到法院的信,說他們“告狗主人傷人案”將在2012年1月23日開庭。她還對記者補充說:“看到對方有證人,真是氣炸了肺。我通過免費翻譯告訴法庭,我也可以為被打的丈夫作證。可是,法庭告訴我,我是被害人直系親屬,沒有作證人的資格。”
已經有身孕的張太太小心翼翼地對記者說,“不能因為報道此事而毀掉我們的工作,我們不想惹來任何麻煩。”
西方社會長時間以來都有養狗愛狗的傳統,狗的利益甚至跟人一樣得到社會的保障。但是,狗利益再大,不能超越人的根本 權益,人狗是不能平起平坐論高低的(中國人視為忌諱)。不善言談、不會西語的小張夫婦本來無辜遭打,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事實是,狗主人為狗的利益占據了 主動,而小張夫婦為自己的權益,還在顧東盼西、畏首畏尾。而當地的司法,卻在為據說被踢了一腳的小狗狗率先開庭。在這里,人的權益被遠遠地拋到了狗的后 面。
記者采訪后記
記者為此專門咨詢了通力律師事務所律師 norma pellegrino。律師告訴記者,人與狗的官司作為民事案件常見。通常都是人被狗咬等小意外。這起案件中,因為當事人資料極其有限,又缺少目擊證人, 總體來看應該處在劣勢。但是,即使追究責任也是輕微的罰款。至于狗主人打傷人,完全可以以故意傷害罪單獨起訴他。受害人有沒有打狗姑且不論,故意傷人是要 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嚴重者還要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或接受刑事處罰。
人狗官司,這是誰都不愿意為此去聯想的命題。按照中國人的習慣,即使能上天入地的通天狗狗,也只能算作是一個智商略高的動物。中國人的傳統是,不能把人與狗相提并論,這才有了“狗東西、狗雜種、豬狗不如”等貶損性質的惡語出現。
西班牙完全不同。這里的狗狗合法注冊,擁有歐盟身份,定期注射疫苗,享有跟人一樣的生存權利。但是,制定法律的是 人,為法律所保護的首先也是人。倘若在法律面前人狗平等,甚至狗大于人,只能說是法律的悲劇。如果這種法律被居心叵測、歧視外族,披著人皮的“惡狗”所利 用,就不會有人再相信狗是人類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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