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的美籍留學生在公交站等車時被突然脫落的候車亭棚頂砸傷,回國治愈后又重返中國,向法院起訴,向候車亭管理者——順義區交通局索賠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退學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25.3萬元損失。近日,順義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喬納森訴稱,他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美籍留學生。2010年12月2日,他與朋友在順義區某公交車站候車時,該站候車亭金屬棚頂突然脫落,將他打翻在地。受傷后他去中日友好醫院治療,經診斷為頭部外傷、頭皮裂傷、雙耳外傷并雙側顳骨骨折等癥。此事給他的生命健康和精神狀況造成嚴重的損害,他不得不因此退學回國。被告順義區交通局對他在中國國內的醫療費均予以報銷,但對他在韓國和美國支出的醫療費和其他費用均未支付。他請求法院對原告進行傷殘鑒定。喬納森要求順義區交通局賠償他醫療費1.5萬元、交通費2萬元、營養費3000元、退學損失費1.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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