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2上半年常規自考畢業申報將于6月8日至12日進行,應用技術教育類畢業申報也將同期進行,這是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了解到的。
本次畢業申報時間為6月8日至12日。申報期間,考生要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或www.bjeea.cn)進行網上畢業申報;進入“自學考試”頁面,點擊“網上業務辦理”,再點擊“2012年上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申報”進入頁面。登錄密碼為考生報名考試時使用的密碼。網上申報成功的考生按照申報成功回執單的要求帶齊材料,于規定時間、地點現場提交畢業申報材料。如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申辦畢業手續,當期不予補辦,可參加下一期的申辦。
6月10日至14日區縣畢業初審期間,符合“劍橋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和“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頒發條件的考生,可分別到西城區自考辦、朝陽區自考辦、延慶縣自考辦現場申辦這2項證書,并提交準考證和準考證復印件。此次考生申領“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或“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時,不用再提供《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政治經濟學》和《大學語文》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符合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畢業條件的考生,畢業申辦成功即可獲得“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基礎段)”或“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基礎段)”,無需現場申辦。中英證書發放時間為2012年10月新生準考證發放期間,發放地點均在西城區自考辦。電子商務中、高級證書在東城區自考辦南區(原崇文區自考辦)申辦。
針對以往很多法律專業畢業生詢問關于參加司法考試是否需要開具證明的問題,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特別提醒,符合本期法律、律師專業畢業條件的考生,在北京地區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無需開具畢業證明。畢業審定結束后,自考辦會將該類畢業生信息送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處,以作司法考試報名資格審核用。
據悉,本次自學考試畢業申報專業的課程及替代關系按公布計劃執行。年齡超過50周歲(含)的考生,可適當放寬其舊課程使用時限。申報過程中,對計算機系統未能提取到成績的課程,考生要根據成績單如實補錄成績和考試時間,并在初審時提交成績單。該負責人還提醒,考生一旦申請辦理畢業手續,就不得再變更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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