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星島日報》報道,澳大利亞塔省警察協會不滿法庭輕判毆打搶劫中國女生的被告緩刑,認為法庭是與警察的工作對著干。
三名被告葛士實(BRODIE COCKSHUTT)、博特比(JARROD BROADBY)和胡利(SHAWN WOOLLEY)因為去年6月搶劫和毆打兩名中國女大學生,上周五被侯巴特最高法院大法官SHAN TENNENT判8個月緩刑,法官而且表示此案沒有種族的動機。
第一及第三被告更涉嫌今年初在同一區SANDY BAY另一宗毆打外國學生的案件;試圖搶一名新加坡學生的汽車,并且毆打上前予以協助事主的中國女學生相婷。兩人今年2月被輕判5個月緩刑,及做210小時小區服務。
警察協會會長韋蘭加(RANDOLPH WIERENGA)表示,會員對判刑感到失望。
“簡直令人難以相信,再判緩刑,難為這么辛苦將這些歹徒抓住送上法庭的警務人員,目睹他們由法庭正門走出來怎樣傷心。”他說。刑事檢控處長已提出上訴,認為刑罰“明顯不足”。
塔省大學學生會表示關注,恐怕法庭判緩刑會向外國發出錯誤的訊息。
學生會的發言人CLAIRE RUTHERFORD指出,整件事都令人失望,已發出負面訊息。
“任何人在大學附近街道或任何地方都感到不安全,真是恐怖。”她說。
上訴案料將在未來數月開庭。(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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