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進入東莞市可獲安家補貼?補貼金額將達到多少?人才招聘舉辦單位是否可以享受財政補貼?”繼東莞今年出臺新的人才遷戶政策后,又一項重大人才政策即將作出調整。 昨日,東莞市人事局首次對社會公布了《東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這也意味著已實施近5年的《東莞市人才發展專項基金管理辦法》和《東莞市留學人員專項基金管理辦法》將被廢止。 據悉,新辦法集中對高層次人才補貼項目、科研啟動經費補助項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補助項目、人才學術交流及培訓項目、高層次人才科研成果展覽推介項目和優秀人才獎勵項目等6類資金標準進行了調整或新增,其中兩院院士來莞發放的安家補貼費創下歷年來人才補貼之最。 亮點一 安家補貼最高上調70萬元 記者了解到,作為人才引進工作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項內容——安家補貼標準,因其直接關系到個人福利,一直以來備受入莞高層次人才關注。 昨日,這一標準也有了正式說法:將在原標準上全面上調補貼金額,其中兩院院士上調70萬元,個人安家補貼高達100萬元。此外,取消原有對補貼只發放3年、其中70%由用人單位負擔的標準,改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并分5年等額逐年發放。 據介紹,辦法調整后,來東莞擇業的博士以上人才,自擇業登記之日起至就業止,將給予其每月2000元生活補貼,補貼期不超過12個月。2002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1日期間引進的人才,按原標準享受分3年支付的安家補貼而還沒有足額領取的,余下年限繼續按原標準計發安家補貼。 此后與用人單位(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除外)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落戶定居本市的高層次人才,將享受新的安家補貼標準:其中兩院院士為100萬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的帶頭人,博士生導師為20萬元;教授(正高級)、博士后補貼為10萬元;博士研究生補貼為6萬元。 莞人事局表示,對正在享受安家補貼的人才,從低檔補貼標準條件達到高檔補貼標準條件的,從取得相關證書的下月起在余下發放期限內按達到的高檔標準計發安家補貼。 亮點二 新增博士后工作站資助標準 新的資金管理辦法還有一項重大改變就是新增了對博士后工作站的資助標準。 據悉,東莞市2003年12月才有全市首家博士后工作站,但原來依據的專項基金管理辦法在2002年9月5日就已頒布,設立的博士后工作站一直沒有納入專項資金資助范圍。 為此,莞人事局表示,新規出臺后,全市新設立博士后工作站企業,將一次性獲得30萬元資助。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兩年期限內,每年給予建站企業資助10萬元,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員研究開發經費和生活補助。 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給予接收單位每人資助20萬元生活補助,分3:3:4比例3年撥付。 未設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業,開展博士后科研項目的,按照項目經費的20%給予資助,在項目經費投入達到50萬元或項目完成后一次性撥付資助資金,每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10萬元。 東莞廣東易事特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何思模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對企業新創建博士后工作站的資助標準在15萬元左右,東莞遠遠超出了這一平均水平,將極大刺激企業在引進人才和科技轉型方面的決心,同時有利于中小高新企業引進人才。 他表示,新標準出臺后,易事特已決定將博士后研究人員從6~8人增加至15人,以期培養更多的項目帶頭人。 亮點三 人才招聘舉辦單位首獲補貼 此外,單位舉辦人才招聘、人才交流、學術交流、人才培訓項目等活動,在此次方案調整中也將首次獲得補助。 按照新的資金管理辦法,舉辦上述活動時,將按照項目開支的場地及相關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對舉辦單位給予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額達15萬元。 東莞市中心人才市場總經理朱劍飛對此認為,舉辦一場人才招聘,在人員食宿、車船費方面都需支付一筆不小開支,此外還受參與招聘的企業數量、招聘地點等因素的影響,對舉辦單位來說壓力不小。受資金困擾,東莞不少單位在舉辦人才招聘活動時都規模不大。 雖然50%的補助標準不能說完全解決了單位所有的困難,但至少讓單位有能力可以開展更大規模的人才項目活動,“15萬元都可以舉行一次中等規模的招聘活動了”,朱劍飛對此表示了首肯。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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