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據悉,澳大利亞政府于近日宣布,對于留學生經濟能力證明的存款額度要求將驟增6000澳元,漲至每學年1.8萬澳元。
從明年1月1日起,因轉校就讀而需要新簽證的海外留學生,可豁免540澳元的學生簽證申請費。在轉校的過渡期間,留學生若被迫申請新的學生簽證,可向移民部申請退還簽證費。同時,聯邦政府提高了海外留學生經濟能力的最低限額,確保他們能夠支付在澳大利亞的生活費用。從明年1月1日起,留學生必須提供每年至少1.8萬澳元的銀行存款證明,而目前的政策是每年1.2萬澳元。
據了解,現行的1.2萬澳元存款證明要求是從2001年起開始執行的,被廣泛批評為有誤導留學生之嫌,因為這“根本不符合墨爾本和悉尼等城市的實際生活費用”。新的存款證明額度,更好地反映出在澳大利亞的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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