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資訊】2011留學資訊:新加坡留學中小院校申請須知 2011年10月09日 01時59分,《2011留學資訊:新加坡留學中小院校申請須知》由編輯整理. 2011留學指導:新加坡留學中小院校申請須知新加坡中小院校申請須知:1、申請時間學校的新學年將在1月份開始,申請第二年入學的申請從6月起開始受理。如要在當年入學,申請的截止時間是該年的5月31日,處理申請的時間一般是4至6周。如到6月30日時仍未能獲得確定空位,入學將被推后到第二年1月份。2、監護人的條件為了方便聯系,外國學生需要提供其監護人的個人資料。監護人應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年齡在21歲以上,一般上應與學生同住。學生必須報告校長任何有關監護人的變動。3、學校或初級學院的選擇學生要讀哪所學校或初院由家長或監護人決定。能否就讀視該校是否有名額分配給外籍學生。4,頂尖小學和中學、初院的入學標準希望進入本地頂尖的30所小學、30所中學和5所初院的外國學生需要參加并通過教育部舉行的統一資格考試。在通過該考試后,學生將得到教育部頒發的證明信,允許他們在這些頂尖的學校和初院,及其他學校尋找入學機會。無法通過該考試的學生將得到證明信,允許他們在除這些頂尖學校外的其他學校和初院尋找入學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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