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年齡、性別、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機電一體化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段的報考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工科類專科畢業生;公安管理專業本科段報考對象限定為公安干警(含:鐵路、交通、林業、民航公安干警)、武裝警察中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法學類、公安類專科畢業生。中醫學、護理學專業本科段的報考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對口專業專科畢業生;中醫學專業限從事中醫臨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職在崗中醫人員或已開業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取得開業執照的中醫人員報考;護理學專業限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在職護理人員、護理管理干部,中等衛校、縣衛職校專業教師報考;其他專業本科段的報考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生。
二、報名和考試時間
2002年7月自學考試報名時間:2002年5月29日~6月2日,考試時間:2002年7月13日~14日。
三、報名手續
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首次報考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老考生持準考證到所在縣(市、區)招考辦或當地鄉鎮自考聯絡站報名,報考人數較多的單位可持單位介紹信辦理集體報名,不接納函報。首次報考者和老考生中未辦理防偽準考證者交三張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辦理防偽準考證,填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已辦理防偽準考證的報考者只需用防偽準考證報考,填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已取得高等教育學歷再報考第二專業的考生,報名時可同時辦理有關課程免試手續。全年各專業有關課程實踐考核安排詳見省自考辦主辦的《自考世界》2001年第12期,考生可到相應主考學校成教院咨詢實踐考核報考事宜。
凡報考委托開考專業(在課程安排表中注有“△”符號的專業)的考生須事先到委托部門指定的單位開具報名介紹信,然后持報名介紹信到當地的縣(市、區)招考辦報名。凡不按規定報名者,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
為防止考生錯用教材或購買到盜版教材而影響考試,我省自學考試教材和《自考世界》等輔導資料實行系統內部供應,考生應在自學考試機構訂購教材和《自考世界》。訂購教材時,應領取《江西省自學考試購書卡》,該卡將作為考生辦理轉考、查卷、辦理畢業證書的參考依據。
為便于各民辦高校組織學生參加自學考試,經省教育廳批準,同意從2002年7月考試起省自考辦建立自學考試直屬考點,全省各民辦高校舉辦的自考助學班的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均由學校統一按規定的程序到省自考辦直屬考點辦理集體報考手續。直屬考點設在江西師范大學自考辦(聯系電話:8507921)。
四、收費標準
報考費為每人每門課報名費10元、考務費10元,缺考不退。辦理防偽準考證須交相應的制作工本費。
五、考試與結業
全省自學考試由江西省自學考試委員會主持,各設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按照江西省自學考試考務管理工作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生必須在考區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考生時入考場需同時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科考證,三證缺一者不得入場。如有未辦理身份證或丟失身份證者,必須持貼有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并照片上蓋有當地公安部門公章的臨時身份證明方能參加考試。考試采取單科考試評定成績和學分累積方法。課程考試成績及格者給予記學分,并發給“課程合格證書”,不及格者,不記學分,但可以參加下一次該課程的考試。考生參加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實踐環節考試成績均合格,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現經鑒定合格,由江西省自學考試委員會發給畢業證書(有主考學校副署)。7月份考試合格后可以辦理畢業手續者,其畢業時間為當年的12月。
六、學歷、使用和待遇
凡經自學考試獲得畢業證書者,國家承認其學歷。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自考畢業生使用和工資待遇按照1988年3月3日國務院發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的規定執行。農村考生取得專科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到當地縣(市、區)招考辦辦理“農轉非”手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大、中專學生,畢業前可按規定辦理延期派遣手續,延期期滿獲得自考畢業證,可按當年畢業生的就業程序進行派遣,并注明現在學歷及專業。
江西省自學考試辦公室2002年4月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