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在此希望每個考生從自身做起,誠信考試,為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要“把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抓緊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對于教育考試來說,誠信意味著公平和公正,意味著師德和責任,意味著民族的素質和國家的未來。
誠信應考是教育公平的基礎。無論高考、中考,抑或期中考、期末考,任何考試都是以公平、誠信為根本原則,以提供真實信息、答出真實水平為基礎的。它不僅是對應考者智力能力的測評,更是對其道德品質的考量。只有考試真實,才能更好地體現招生公平,使各層次考生各得其所,享受適合自己思維水平的教育,使各級各類學校各取所需,招到適合專業培養目標的學生,從而真正體現因材施教的教育目標,最終實現教育公平。
誠信組考是教育工作者的職責。讓考生誠信應考,教育工作者責無旁貸。教師在為學生講解學科知識、安排復習備考的同時,也要傳授誠實守信的做人和考試準則;教育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在組織考試、選拔招生工作中要規范執行考務招生制度,嚴肅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公正和考生利益,確保考試招生環境的純潔。教育工作者不但要引導考生誠信應考,更要以誠信的風范踐行“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師德,引領建設社會誠信風氣之先。
誠信考試是社會誠信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考試信譽是考試公正、健康、和諧的前提,是每個考生參加考試的必要條件。人無信不立。孔老夫子曾經慨嘆:“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要是不講信用,不但什么也做不了,恐怕連人都很難做成。考試誠信缺失,不僅危害招考進程,破壞教育秩序,而且損害考試公正和考生利益,敗壞社會風氣,致使大量假文憑、假證書、假論文滿天飛,甚至替考、冒名頂替入學。只有完善招生考試制度,加強誠信考試教育,真正實現誠信應考,才能有效防范社會造假和舞弊之風,教育青年學生做誠實守信的人,進而提高全民的道德和文化素質。
“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章句上》)誠信是人類社會根本法則,講求誠信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只要全體考生、教師、教育工作者一起行動起來,完善考試信用體系,杜絕違紀舞弊行為,定能使教育考試更加誠信,考試招生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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