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服務和監督機制,加強對社會助學活動的指導,保障助學活動健康開展,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登記工作的通知》(京考自考[2004]34號)和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自學考試助學組織管理工作的相應要求,2011—2012年度北京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登記工作即將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進行年度登記,是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取得助學資格和集體報名資格的必要手續。各社會助學組織要高度重視,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認真登記、按時完成。要把登記工作與自檢自查,改進管理結合起來,通過登記增強依法辦學的自覺性。
2、本次助學組織登記工作仍為填表方式。登記日期為10月12日至25日。
年度登記的操作步驟:
①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信息發布臺頁面,下載電子表格;
②逐一填寫七個備案表,不得更改表格結構;
③打印七個備案表,并加蓋公章。在不更改表格結構的前提下,為了方便打印可另復制、編輯各表。
3、各助學組織不得以分部的名義分別備案,必須統一登記。行業部門委托開考專業不要填報,由行業部門統一填報。
4、各助學組織于10月26日—11月9日(休息日除外),將打印好的備案表、辦學許可證復印件(包括EXCEL電子文檔),報送北京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助學科。
5、對于新從事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未取得助學組織代碼的助學組織,須憑辦學許可證先到北京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助學科(地址: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聯系電話:82837300)辦理備案手續,得到允許方可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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