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更多海外留學人才赴豫工作和創業,河南省日前發布通知,就進一步加強海外留學人才引進工作、積極為海外留學人才來豫工作和創業創造條件、積極為海外留學人才提供出入境及居留便利等方面提出明確意見。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人才引進機制。采取核心人才帶動引進、團隊引進、依托高新技術項目開發引進、學術兼職、合作交流等多種形式,大力吸引海外留學人才到河南工作、創業;建立引進海外留學人才審核評估機制。對符合引進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條件的海外留學人員,由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給《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身份證明》,享受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相應待遇,用人單位也要按照河南省及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提供住房或發給相應的住房補貼。
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職稱評審實行考核認定的辦法,可參照其學歷、學術或專業技術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職稱,不受任職年限、任職資格等限制。引進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從事科研工作的,用人單位要根據科研工作需要落實科研經費,并給予不低于2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
對于海外留學人才在豫自主創業的,憑《海外留學人才身份證明》,可享受國內大學畢業生創業的優惠政策。同時,建立多渠道籌措扶持海外留學人才資金機制,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豫創業。對來豫創業、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河南省委、省政府將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創業所在地3年內免費提供1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100平方米的生產用房和100平方米的居住用房。
同時,意見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海外留學人才引進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優惠政策,落實財政投入,營造良好環境,使河南省成為海外留學人才工作的理想之地、創業的聚集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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