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北京自考注冊新生(注冊期114)請于2011年9月9日到注冊區縣自考辦進行現場攝像,未能參加攝像的考生將被取消注冊報考信息,并退還報考費至繳費賬戶,當期報考課程無效。
2009年7月及以前各期注冊但尚未照相的考生也可于此日進行補攝像。
因北京自考考務系統升級,規定自2009年10月起,當期注冊未照相的新生都被取消注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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