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教育部官員昨天表示,有關父母共同負擔孩子在校使用電腦費用的規定已于去年低調改變,盡管政府為每臺電腦及維護提供了高達2500澳元的資助。
面對聯盟黨前座議員Brett Mason的質疑,教育部官員指出,學校教育部長Peter Garrett已于去年在信中跟學校通知了這一變化,而數字教育革命網站上面的常見問題解答部分也包括了這個信息。參議員Mason提出了昆士蘭學校收費問題,比如Alexandra Hills州立高中向那些帶手提回家的11年級和12年級學生分別收取250澳元以及156澳元的費用,而Proserpine州立高中決定購買價值超過所資助數額的電腦,并指望父母彌補其中差額。Garrett先生的女發言人指出,相關規則沒有變化,那封信闡明了一個含糊情況:“全國中學電腦基金專門用于增加學生使用電腦的機會,政府不會支持可能不經意損害學生利益或父母很難接受的機制。”政府為每臺電腦提供1000澳元資助,并為其安裝和維修提供1500澳元資助,但是該女發言人說,在少數情況下,收費也是合理的。這包括學校有時買更貴的電腦、為了讓所有年級學生都使用電腦而延長學校電腦項目等等。參議員Mason說:“這違背了吉拉德政府一個非常明確的承諾。”“大家一直都知道,聯邦和州政府將支付涉及學校電腦的所有費用,父母不用出錢。”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