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市人事局獲悉,本市將對已經命名的8家留學生創業園進行復核,未達到條件的將被取消命名。同時,本市將開展第二批創業園認定工作,要想被認定為創業園,須具備為園內留學人員企業進行融資支持的能力等四大條件。 此次開展的留學人員創業園認定工作,主要針對本市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獨自建立或共同建立的園區。要獲得新認定必須符合四大條件:要擁有5000平方米以上場地,且有一定面積的共享區間和公共服務設施;擁有不少于100萬元的創業扶持資金,并具有為園內留學人員企業進行融資支持的能力;70%以上管理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園內留學人員企業超過30家。 將接受復核的8家創業園 北京市留學人員海淀創業園、中國北京(望京)留學人員創業園、北京中關村國際孵化器有限公司、清華留學人員創業園、北航留學人員創業園、北京科大留學人員創業園、北大留學人員創業園、北京理工留學人員創業園。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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