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加拿大聯邦政府近日制訂了提高公民入籍資格的改革法案,其中對部分條例的修改引起了極大爭議,比如要求申請者要在加拿大6年內實際居住滿4年(原為4年內住滿3年),以及把語言和公民知識考試的豁免年齡由55歲提高至65歲。但有移民部官員表示,新法案估計最快要明年6月才實施。這一改變對意欲申請永居的留加學生有無影響?
某教育集團廣州公司加拿大留學顧問鄧海珊指出,“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不等于入籍成為加拿大公民。本次改革只是關于入籍,與留學生想實現加拿大留學、就業、定居并沒有沖突。”
據悉,想申請加拿大定居的留學生,通常會通過經驗類移民或者省提名的方式,在加拿大畢業后工作1年就能符合條件申請定居,條件符合便能拿到加拿大移民部發出的“移民簽證”,也即俗稱的“移民紙”,這是申請人合法進入與逗留在加拿大的憑證。當申請人有了穩定住處,憑借“移民紙”登記申領楓葉卡,并成功申請后,就成為正式的加拿大“永久居民”。
而涉及此次法案修改的入籍,是指當“永久居民”在加拿大正常住滿4年后,就可以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留學生完全可以選擇不入籍,保留中國護照、國籍,方便自己兩地行走。”鄧海珊建議,由于留學生留學期間學習的時間不計算在4年內,所以想快速移民的學生,可以就讀1年研究生文憑課程,或2年社區學院大專課程,照樣能獲得1年以上工作簽證。工作做滿1年,即可申請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住滿4年即可申請入籍。“最快2年定居實現移民,6年成為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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