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華裔男子因為獵殺野豬時行為殘忍,而各自被罰了5000元。(援引《凱恩斯郵報》)
獵豬是昆州遠北部常見的“體育活動”,但是凱恩斯某法院作出了1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3名華裔男子因為被拍到殘酷攻擊2名小豬而各自被罰款5000元。
據《凱恩斯郵報》報道,23歲的張南(Nang Chang,音譯)和21歲的張湯姆(Tom Chang,音譯)兩兄弟,以及23歲的表兄弟汪斯騰(Stanley Vang,音譯)去年在凱恩斯南端哥頓河谷(Gordonvale)的農場內,煽動3條咆哮的狗攻擊2只被嚇得吱吱尖叫的小豬,還把整個過程錄了下來。據悉,3人是在訓練這幾條狗“打獵”,因為手法“殘酷”使得他們被送上了凱恩斯執法法院,并分別承認了2項殘酷虐待動物的控罪。
澳洲皇家防止虐畜會(RSPCA)昆州行動調查主任楊格(Daniel Young)稱,這是昆州遠北地區首宗因為打獵過程殘忍而遭到檢控的個案,但相信不會是最后一宗。他強調RSPCA不會容忍在打獵的過程中放狗撕咬豬,并稱“人們不應該允許狗攻擊豬。它們應該被用于驅趕或引誘,而不是像我們經常見到的那樣放任它們撕咬。”
楊格還指出應該迅速并人道地將獵捕到的豬處理好,最好是由槍法精準的獵手來射殺。據悉,去年有人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放了一段視頻,內容是關于3名家住凱恩斯的男子獵捕野豬的經過。1位民眾看到之后通知了RSPCA,當局對張南的住處執行搜查令的時候,繳獲了電腦、攝像機、USB以及6段錄像。不過當局所繳獲的錄像內容,和Facebook上的有所不同。
據悉,這些錄像片段顯示,3條狗對2只豬進行了長達數分鐘的攻擊,其中包括1只從馬瑞巴(Mareeba)買來用于做誘餌的粉紅色的豬。雖然這3名男子都已經為人父,但在整個攻擊過程中,他們都在大笑以及叫喊。
RSPCA的律師芬奇(David Funch)在庭上表示,在這些錄像片段的結尾,豬還被人用刀捅進了心臟。據悉,后來這2只豬都被3人分食了。法庭聆悉,在此案的調查過程中,3名男子都非常配合當局,但治安法官蓋特(Anthony Gett)指出,他們“殘忍的行為令人作嘔”,而且給3人留下了案底。
楊格在庭外向記者表示,RSPCA并不反對就野生物種進行人道的數量控制,但是呼吁民眾舉報虐待野豬的行為。據悉,此類罪行的最高刑罰是3年刑期或30萬元罰款。這3名男子所繳付的罰款中,有一半交給了RSP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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