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留學申請沒成功,按照合同中介要退15000元。但是,中介卻以公司沒錢一直拖延。海南黃先生近日向商報維權熱線投訴,他女兒的錢還能退回來嗎?
留學不成按照合同申請退款
中介說沒錢一直拖延
黃先生,海南人,女兒去年從大連一所大學畢業。“女兒本來打算大學畢業去留學讀碩士深造。”黃先生說,因此他們早早開始準備留學的事情。
2012年9月,黃先生女兒通過咨詢,找到了一家杭州的出國留學服務中介——杭州環宙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他們說申請成功率很高,我們就決定委托這家中介了。”黃先生女兒最終委托這家中介機構,申請新加坡或者中國香港的大學,入學時間在2013年9月份。
按照黃家人原本的想法,提前一年時間做申請,到2013年9月份應該就能收到香港或者新加坡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黃先生女兒與杭州環宙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簽訂了留學服務委托合同,當月她向“環宙公司”支付了10000元的中介服務費。10月份,黃先生女兒的申請通過預審后,又向對方交了8000元的后期服務費。如果黃先生女兒最終申請到的是新加坡的學校,那么還需要再繳納附加服務費用4000元。
接下來,根據“環宙公司”的要求,黃先生女兒一直很配合提供各項材料、證明。就這樣,黃先生女兒一邊繼續大學的學業,一邊等待申請成功的消息。
正常情況下,如果留學申請成功了,她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就能得到錄取通知書。
“但是,我們最終沒有申請成功。”黃先生說,一直到2013年9月1日,他們都沒有獲得香港或者新加坡學校的錄取通知。
初次留學申請以失敗告終。不過,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在2013年9月1日前,黃先生女兒應當取得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果到期不能完成,“環宙公司”應該在當年9月30日前退回15000元的申請服務費。或者,黃先生女兒繼續申請2014年9月1日入學的留學服務。
黃先生與女兒經過商量,決定不再繼續在這家機構申請留學,提出退還15000元的要求。
沒想到,合同里說得清清楚楚的15000元,“環宙公司”一直沒有退回來。“一開始說我們不符合退款要求。”黃先生說,后來對方又以領導出差為由,一直拖著不肯退錢。“后來,說要提交一個退款申請,我們也交了,匯款憑證這些都給了。”
可是,退款申請提交上去后,“環宙公司”又說沒有錢再退給他們。
一直到現在,黃先生也不知道這筆錢要拖到什么時候才能退回來。無奈之下,他向本報維權熱線求助。
給出兩個方案家長都不接受
律師稱中介不能因沒錢逃避責任
既然合同約定好了,為什么不按照合同履行?
記者聯系了杭州環宙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當初為黃先生女兒辦理申請的蘆先生承認,按照合同確實應該退還15000元,但是公司這幾年經營不善,留學服務的業務實在做不下去了,已經停掉了。
“現在公司的情況是沒有錢來支付這筆退款。”蘆先生表示公司的整個留學服務團隊都已經遣散了,在退款這方面涉及的還有不少其他學生,“一共有20多萬元的金額。”
據記者了解,“環宙公司”目前確實已經停止留學申請業務,而且其負責人表示,短期內還不出這些學生的退款。
不過,對于家長們的退款要求,蘆先生給出兩個方案:繼續給黃先生女兒申請,到今年年底,雙方重新再簽一份協議;或者,這15000元當作是對“環宙公司”的投資,可以和黃先生商量,按照一定的利息,到時候一起支付。
蘆先生說,他們提出的兩個方案,有些人接受,有些不能接受。像黃先生這樣沒法接受的,他們也沒辦法了。
毫無爭議的合同條款,卻因為一方稱公司經營不善,退款的事情就只能這么拖下去了?
對于這起糾紛,浙江君策律師事務所林忠再主任認為,雙方既然有合同約定,“環宙公司”沒有做到合同約定的條款,就要履行義務,退還15000元。
“這個不能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就可以免責的。”林忠再認為“環宙公司”不能單方面提出幾個方案,卻不管黃先生接不接受,“黃先生完全可以提起法律訴訟。”
不過,考慮到“環宙公司”經營不善的情況,他建議黃先生可以提出有利于解決問題的方案,雙方再來協商,比如分期付款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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