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歷下公安分局民警在偵辦一起合同詐騙案件時碰到一件稀奇事,報案人王先生在購買婚房時竟然被妻子的表姐給騙了,全家東拼西湊的近百萬元房款只換來一張虛假購房合同和一本假房產證,而"買"來的房子卻是表姐租的。
2009年夏天,王先生與未婚妻急需買房結婚,正四處看房之際,未婚妻的表姐葛某主動找到他們,稱名士豪庭有一套兩居室是公司頂賬回來的,委托她辦理房產證,可以低價賣給表妹。王先生一聽喜出望外,出于對表姐的信任,當即便交了30萬的定金,然后分期將95.4萬元房款全部交給了葛某。
王先生"買"到房后,及時進行了裝修并住進了婚房。突然有一天,一個男子敲開王先生家的門要房租,王先生一家才發現"買"這個房子竟然是一場騙局。原來,葛某為了詐騙房款,偽造了濟南市新建房買賣協議、商品房交接補充協議、商品房轉讓協議,租來一套房子"賣"給自己的親表妹作為結婚用房。
辦案民警介紹,葛某曾出國留學,擁有碩士學歷。2005年回國后,先后從事房地產公司財務、留學咨詢等工作,算是個白領。由于回國后家中發生一些變故,家境漸不如前,看著以前的同學、朋友事業發展蒸蒸日上,自己的生活則每況愈下,虛榮心強、愛攀比的她心理漸漸失衡,打起了通過虛假賣房、虛假介紹他人出國,騙取錢財的歪主意。
2014年1月,葛某曾因合同詐騙被天橋公安分局取保候審。辦案民警介紹,除詐騙表妹一家近百萬元購房款外,葛某還先后以幫助出國、買房為由合同詐騙其親生母親、兩個舅舅共計250余萬元,詐騙其他親友小額錢財若干。"她騙來的錢財全部用來購買名牌衣物、豪車及其他高檔消費品。"民警說。目前,葛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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