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杉磯當地時間2月20日晚上,—起洛杉磯警方動用多輛警車和警用直升機追捕違章逃逸司機事件,迅速成為美國多個主流電視臺的直播節目。
尾隨警車追逐涉案車輛的美國多家主流媒體記者對前方正在瘋狂想甩掉警察的白色寶馬750轎車充滿了各種猜測:司機是不是重案逃犯?綁匪?毒梟?酗酒的明星?這是不是又一起辛普森案?還是可能會引發諸如上一次洛杉磯騷亂的危險事件?
40多分鐘后,當多輛警車圍堵逼停逃逸車輛后,各位記者不禁大跌眼鏡:這個拼命想甩掉警察的瘋狂司機,只是一個年輕的中國留學生。這名涉案學生盡管得以保釋,但仍將在美國面臨重罪指控。
事件開始迅速發酵,人們好奇這名駕駛豪車的留學生背景,熱議華人素質問題,網絡上也不乏謾罵和指責……
然而,究竟是什么讓一個18歲的年輕學生在異國他鄉闖下大禍,付出面臨牢獄之災的代價?有誰該為這類事件承擔責任?這對其他赴美中國游客和留學生又有哪些啟示?現場目擊者和美國律師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紛紛表示,這一事件并不簡單,值得深思。
不懂法律 違章超速
據警方介紹,肇事車輛20日晚上引起警方注意的最初原因是由于蛇形駕駛和超速。涉案司機后來對律師說,當時他正在向車上的兩名同學演示白色寶馬750轎車的性能。
高速巡警隨后亮起警燈試圖將其攔截時,這輛車突然開始加速逃跑。違章車輛在逃跑過程中最高時速約為185公里(115英里)。所幸沒有造成其他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
據現場目擊者美國全國廣播公司電視4臺(NBC4臺)攝影記者李若介紹,其間,警方中間有換班,最多時動用了12輛警車,天空始終有一架警用直升機和數架媒體直升機。與此同時,美國多家電視臺全程直播,不少主流媒體進行報道。
電視直播畫面顯示,警方在逼停涉案車輛后,將違章司機拉下寶馬車并押上警車。李若說,車上二男一女均為中國留學生,在加利福尼亞大學歐文分校就讀。涉案司機自稱是來自中國安徽合肥的周某,在被押上警車后一直低頭不語,警方表示用英語與其交流困難。在聽到李若用中文向其詢問后,這名涉案留學生立即抬頭問道:“警察這樣抓我是否違反我的人權?”
然而,在美國警方眼中,侵犯他人權利的正是這名超速駕車逃跑的學生。加州高速巡警發言人亞歷克斯·魯比奧對媒體表示,無論你是誰,不論你講何種語言,在美國開車就要懂得并遵守美國法律,涉案司機高速行駛,會對其他車輛和人員造成巨大威脅,的確“非常非常危險”。
企圖逃跑 錯上加錯
受當事人委托,美國著名華人律師鄧洪于21日凌晨委托保釋機構以7.5萬美元將涉案留學生保釋。鄧洪說,這名學生將面臨逃避警察和危害社會的重罪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將受到16個月至3年的刑罰。所幸此案沒有導致其他人員受傷,否則可能會判處10年有期徒刑。此外,涉案中國留學生還將面臨可能被其就讀學校開除的情形。
NBC4臺華裔記者李若回憶說,涉案學生在被押上警車時顯得無助,哭著向其求助說:“叔叔救救我。”
涉案學生稱,自己在案發前不久剛拿到臨時駕照,所駕駛的2010款寶馬車是從朋友手中買下,尚未過戶。在剛被警方攔截時,涉案學生因為害怕被捕,所以加大油門企圖逃跑,沒想到警察動用直升機對其窮追不舍,甚至警察開得越近,加速越快,最終引發更大的麻煩。
李若說,這名學生對當地法律法規太不熟悉,也不知道如何面對警察,他根本沒必要讓自己陷入如此麻煩的境況,也完全不必要付出這么大的代價。
鄧洪律師介紹說,類似違章駕車逃逸事件通常會引發惡性交通事故或人員傷亡,因此會被視為危害社會的重罪。此外,如果不服從警察的命令,則屬于妨礙公務,如果與警察發生沖突,更可能被判罰1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強教育 有備無患
隨著近年來赴海外留學人數的增加,中國留學生在海外引發的問題也日益增多。事實上,中國留學生在美國“惹禍”案例并不少見。
2月16日,格林河社區學院學生劉強(音)在西雅圖以南的奧本市就因嚴重超速駕車釀成大禍,造成車上一名同學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根據警方提供的報告,劉強駕車經過的地方車速限制為每小時35英里(約合56公里),但他的車速高達每小時75~85英里(約合120~136公里)。
鄧洪律師介紹說,中國來美留學生人數近年來大幅增長,如今已達約20萬人。此外,中國留學生還呈現出年齡日趨下降的特點,越來越多的中國學生來美讀本科、中學。這些中國留學生通常是“80后”“90后”的獨生子女,其中不少人出國后難以獨立生活,面臨大量生活和心理上的問題。此外,不少學生和家長在留學前缺乏調研。以美國洛杉磯的南加州大學為例,該校約3200名留學生來自中國,但其中不少學生在入學前對該學校位于洛杉磯社會治安較差的地區這一事實知之甚少。
鄧洪律師說,美國有300多所院校每年在中國招生,盡管美國不少學校設有國際留學生部等機構,但這類機構通常只是起到監管留學生的作用,比如監督他們不得非法打工等。而在生活上輔導和幫助留學生的機構非常少見。
以交通安全為例,美國人通常會送子女去交通學校學習交通法規和駕駛,但不少中國留學生來美國后,為了節省學車成本,往往是“老學生教新學生”,再加上對當地法律法規不熟悉,無形中增加了交通風險。鄧洪建議,留學生最好是通過筆試及路考來了解當地的交通規則,獲取當地的駕駛執照之后再駕車。
鄧洪呼吁中美教育部門應充分注意中國留學生的變化,對美國在中國招生的學校和各類中介機構進行管理,督促他們對中國留學生提供必要的援助。他認為,留學中介機構和招生學校不應只圖收取高額國際留學生學費,應該為這些留學生真正負起責任加強管理。同時,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生活也要很好地學習并遵守美國法律,使自己和他人都得到安全的環境。
NBC4臺華裔記者李若認為,媒體、社會各界和留學生家長都應切實承擔起教育的責任,幫助學生在前往海外留學前熟悉當地法律法規、安全常識等必備信息。
延展閱讀:如何與美國警察打交道
案例顯示,不少中國游客或留學生都缺少對美國法律、法規的了解,在面對美國警察時常常會“自討苦吃”。
一些中國游客或留學生由于不肯在警察開出的“罰單”上簽字而遭警察拘捕。另外,類似指著鼻子罵警察這樣的動作在美國屬于攻擊行為,如果與警察發生沖突或毆打警察,則可能會以妨礙公務罪遭到拘捕;毆打警察更屬于重罪,可以判處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更有甚者,曾有中國留學生因超速駕駛被警察攔下后,順手給警察遞上兩三千美元,而這在美國屬于賄賂行為,同樣會遭到拘捕。
鄧洪律師介紹說,在美國開車,如果萬一“遭遇”警察,首先必須服從警察命令。聽到警車鳴笛必須盡快停車,坐在車里等警察過來,如果擅自下車則被視為—種危險的抗拒行為。
美國第二修正案保證民眾的持槍權利,美國有近2億支槍。美國60%的槍支散布在民間,另外40%的槍屬于軍隊、警方和執法部門。所以在美國警察接受的訓練中,會首先假定涉嫌違法的人員是危險分子。因此,在美國開車被警察叫停的時候,一定要將手放在方向盤上,決不能輕舉妄動。如果沒有警察的命令,甚至不應到車內儲物箱中拿駕照、保險單等資料,否則,警察很可能會以為你去拿槍而先開槍。
警察開出的所謂罰單,其實是一張名為“出庭通知”。在此單據上簽字,表示你同意在通知單上的時間到指定的法庭出庭應訴而已,并非表示你認罪。另外,警察開單后,不可以直接將罰款交給警察,否則會誤以為是賄賂警察的行為。交通罰款應該交給法院。如果對警察開出的罰單有異議,可以向法庭申訴。
此外,還有一些情況,警察不需要駕車人簽字就可以將其逮捕。這些情況包括,駕車人沒有合法的駕駛執照;駕車人有醉酒駕車或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駕車人與他人或友人飆車或賽車;在加州,車速超過每小時100英里(約合160公里);駕車人沒有處理以前的交通罰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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