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僑報》報道,“子不教,父之過。”這個道理中國人都明白,但很多人將其理解為“棍棒出孝子”,輕者罰跪罰站,重者拳腳相加。然而這種在中國司空見慣的“家教”到了美國就觸犯了“虐待兒童罪”,洛杉磯華人律師鄧洪日前就遇到了這樣一個案例。
趕到的警方不僅將父親趙先生帶上手銬,還把兒子帶走,交給了兒童福利局。舉目無親、人生地不熟的母親通過導游的介紹找到了華人律師鄧洪為其辯護。
鄧洪提醒中國游客,“入鄉”一定要記得“隨俗”,很多在中國司空見慣的事情,在美國不一定合法;很多中國習以為常的“家務事”在美國就是犯法。“比如在中國開車轉彎、變線不打轉向燈、蛇形駕駛、開車打電話等沒人管你,但到了美國這些不良習慣都是違法行為,都會吃罰單,情節嚴重者還會被抓去坐牢。”
他舉例說,新年前后洛杉磯有4位中國游客和留學生因為沒有“入鄉隨俗”而被糊里糊涂地抓去坐牢,失去聯絡的中國家長趕緊委托中國駐洛杉磯總領館四處找人,但還是找不到,最后被洛杉磯警局在獄中找到。警方要求交保5萬元才能放人,家長卻認為這是律師借用警方之名騙錢,讓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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