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0日,遼寧博宇集團董事長于博撥通了北京市稅務舉報電話。于博要舉報的是兩所中國最著名的學府:清華與北大。
于博對受理工作人員表示:“非學位教育開收據是違法行為,伴隨著的是高校在非學歷教育方面的偷稅行為。”
于博近幾年來參加了多家高校針對企業家開辦的各種總裁班、學習班,發現存在名不副實、課程混亂、虛假宣傳(指招生時所列名師,授課時并未出現)等諸多問題。他尤其在意的是,“ 學費開的不是發票,而是收據。我去咨詢稅務局及律師后,得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比如說財稅[2004]39號、財稅[2006]3號、財稅[2013]62號,發現這是違法的。”
為此, 2008年,于博曾狀告某著名大學欺詐。不過6年過去,一審二審均以敗訴告終。
于博的訴訟代理人、北京海銘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鄔宏威律師告訴《企業觀察報》記者,在開庭的過程中,大學方面愿意把學費退給于博,讓其成為大學相關繼續教育培訓班的終身學生。但于博認為,大學必須拿出整改措施,以保證教學質量以及運作規范,錢其實無所謂。
雖然如此,于博仍會嘗試去參加針對企業家開辦的各種培訓班。他2013年年初參加了另一知名大學舉辦的企業家培訓班,試聽了三天課,最終沒有參加。于博認為現在針對企業家培訓的市場更亂了。他在聽課的三天時間中發現,這是以大學的名義舉辦的企業家培訓班。他詢問舉辦人,得知對方只是和高校有合作協議,外包高校的名頭。于博說,“這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
12月25日,稅務局舉報中心給于博打來了電話,就他舉報的相關問題詳細交流。建議于博寫一份詳細材料,以便轉給相應稅務所進行稽查。
于博告訴本報記者,企業家花了這么高的學費,是為了得到系統學習,把企業經營得更好。“但從我近年來參加了這么多企業家培訓班的實際情況來看,在著名高校遇到的問題,在其他機構組織的企業家培訓班同樣存在。這個行業特別混亂,虛假、欺詐的亂象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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