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南加州大學中國留學生遭槍擊案件當地時間7日初審結束。法官稱已有足夠證據向嫌犯巴恩斯與博爾登提出5項指控。
2012年4月11日凌晨,在美國洛杉磯南加州大學校園附近的雷蒙德路發生一起槍擊案件,南加大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專業二年級中國留學生瞿銘和吳穎在車中遭槍擊身亡。今年9月30日,在經歷辯方律師多次延期請求后,這件發生在近一年半前的案件終于開始了初審程序。
中新社7日報道,洛杉磯刑事法庭于當天上午傳喚最后一名證人出庭作證,檢方和辯方分別發表陳詞。
根據法庭檢辯雙方的陳詞,檢方有事發地點居民作為證人指證當天案發時有兩名嫌疑人,瞿銘和吳穎的手機也作為線索鎖定了巴恩斯為主要嫌疑人。此外,巴恩斯的女友在法庭上也作證稱,巴恩斯曾經提到過通過開槍搶劫獲得手機的事情。
在一份警方的電話監聽錄音中,巴恩斯與博爾登曾談到有一天晚上向兩名亞裔開槍的事情。
博爾登的辯方律師為其開脫,稱其出現在案發現場但并不是真正的開槍者,也沒有證據顯示他想要進行謀殺。
法官馬科斯表示,博爾登很明顯知道槍擊案,而且他和巴恩斯以“兄弟”相稱,證據顯示他們嘗試搶劫,所以法官認為有足夠證據起訴巴恩斯和博爾登涉嫌謀殺瞿銘和吳穎。
馬科斯宣布,將向巴恩斯和博爾登兩名嫌犯提出5項指控,其中兩人都被控在2012年4月11日涉嫌謀殺中國留學生吳穎和瞿銘,以及在2011年12月3日涉嫌試圖謀殺另外一名受害者豪爾。此外,博爾登還被控在2012年2月12日涉嫌試圖謀殺另外兩名受害者。法庭同時規定,兩名嫌犯都不得假釋。
法庭定于11月7日對此案再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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