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拋售香港、內地資產,投資歐洲等舉動備受關注的華人首富李嘉誠,在澳大利亞面臨超過7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在澳逃稅。
兩公司在澳主營能源業務
據外媒報道,澳大利亞聯邦法院近日做出一項判罰,華人首富李嘉誠旗下長江實業集團的兩家子公司,因逃稅被判支付7.76億澳元(約合7.27億美元、44.59億人民幣)的稅款與罰金。
報道稱,上述兩家子公司分別為長江實業控制的長江基建集團(香港最大的上市基建公司)與電力資產控股公司,這兩家公司的主營業務范圍為能源、天然氣、水資源等,且均在澳大利亞的投資項目中獲得了數億美元的利潤。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維多利亞分院法官認為,兩家公司在2000年至2009年期間有逃稅行為,為此分別判處長江基建3.80億澳元、電力資產控股公司3.96億澳元的逃稅款以及未向稅收部門及時提交相關文件的罰金。
罰款和利息或持續累加
據報道,因此案尚未完結,且兩家公司還未提供相應的訴訟文件,與此案相關的罰款與利息仍在累加。由于這兩家香港公司沒有向法院提供接收訴訟文件的通信地址,致使法官在判決前沒能進行更為詳細的辯論,兩家公司也都沒有出席聽證會。
外媒稱,針對此案,長江基建公共事務代表表示,公司已經聽取了律師建議,決定對這一判決進行上訴。電力資產控股公司的發言人也表示,將繼續抗辯。
分析認為,澳大利亞法院的判罰和兩家公司的反對意見,可能是由于對澳大利亞稅法的不同解讀造成的。
背景
李嘉誠拋售國內資產
在過去的兩個月時間內,李嘉誠旗下兩大公司長江實業與和記黃埔拋售的資產包括香港百佳超級市場、上海陸家嘴東方匯經中心等,涉及金額約為410億港元。同時,李家的電能實業有限公司日前發布公告稱,建議分拆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在聯交所主板作獨立上市。李家加大對歐洲的投資力度,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四宗海外并購,耗資248.7億港元。李嘉誠因此被指正在套現和轉移資產。
面對這樣的質疑,李嘉誠9月回應,稱自己“愛國愛港”,絕不會從香港撤資,買賣資產是商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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