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7歲的小磊怎么也沒想到,父母為了讓他出國留學,傾盡所有積蓄,卻因遭遇黑中介,不但損失20多萬元,還白搭上兩年時光。專家提醒,留學者要慎選留學中介,在訂立合同時也要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001年,18歲的小磊高中畢業。由于父母都是公務員,家里經濟條件不錯,他們決定把汽車賣了送小磊出國留學。通過誘人的廣告,他們找到了一家留學中介,中介稱有兩個赴德國公立大學免費留學的名額,建議小磊先讀語言班,隨后就讀不萊梅港國際大學。中介公司還承諾:小磊只要通過德國大學的預科考試就能進入德國大學預科學習,如果通過德國大學考試后未進入大學預科,他們將退還全部已收申辦服務費。
2002年初,懷著美好憧憬,小磊踏上留學路。和小磊一樣,小娟、小敏等4位同學也通過該中介留學德國,就讀于同一所學校。然而,小磊兩年后才發現自己讀的不萊梅港學院僅僅是一家私立的繼續教育機構,文憑根本不被國內認可。更糟糕的是,2004年不萊梅港學院面臨破產倒閉,小磊他們支付的20多萬元費用打了水漂。
回國后,小磊等人與中介協商,但中介只愿賠償2000美元。5位受騙同學中,有幾位家境并不富裕,為送他們出國留學,家里不惜血本,其中小敏的父母把家里唯一一套住房賣掉,如今蝸居在郊區一所農舍里。為償還女兒出國留學欠下的債務,小娟的母親年近七旬仍不得不兼五六份工。2007年,5位同學向法院起訴中介,要求撤銷合同。由于過了《合同法》規定的1年除斥期,他們沒能打贏官司。
據了解,隨著近年來我國出國留學人數不斷增多,中國學生在國外一夜之間“失學”的情況屢有發生。去年7月,新加坡布魯克斯商業學校因頒發假文憑被取消注冊資格,150名中國學生面臨失學;去年11月,澳大利亞環球校園管理集團旗下5所私立學校倒閉,1265名中國學生無學可上……
“國外的‘野雞大學’比比皆是,比如英國就有2000多家私立學校,單靠國內留學者一己之力去了解外國學校是否有資質,這不公平。”虹橋正翰律師事務所胡海容律師認為,留學中介與部分境外學校有日常固定往來和合作關系,他們有義務充分了解對方辦學條件、資信情況、學歷證書等,如實告知留學申請者。他建議留學者選擇教育部網站上公布的數百家有資質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
胡海容律師還提醒打算出國留學者注意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理。合同不僅應寫明外國學校的名稱、學制、學歷證書等,也要約定中介的違約責任,提防中介不履行風險告知義務,單方面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再比如,發生就讀的學校突然倒閉、學歷證書不被國內承認等情況,中介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他最后提醒:“一旦發現受騙,留學者要在一年除斥期內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留學者也可在兩年訴訟時效內起訴,追究中介違約責任。”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