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媒體25日報道,畢業于法學院,也曾在法學院執教的美國總統奧巴馬對法學院的學制提出質疑。他認為,在不影響教學質量的前提下,三年的學制可縮短為兩年,以節省學生的費用。
進行巴士之旅的奧巴馬在賓厄姆頓(Binghamton)紐約州立大學說:“縮短法學院的學制可能是有爭議的話題,但我已是第二任期,所以就敢這樣說。法學院考慮把學制從三年變為兩年,或許更為明智。”
畢業于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奧巴馬曾是法學院的教授。他說,法學院的學生到第三年時,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或當職員可能會更好,哪怕薪資較低也無妨。
他說:“目前的問題是,法學院學生和法學院能否保證教學質量、留住好教授,在沒有第三學年的情況下,能否留住他們。我認為,如果法學院能創造性地思維,就可能留住。”
奧巴馬在紐約展開宣傳教育計劃的巴士行,目的是推動減輕上大學的負擔。他說:“有時在與大學教授談話時,我心里會想,我在法學院任教十年,非常同情學生孜孜不倦的求學精神。我還知道,我們可在不降低教學質量的前提下,找到節省費用的途徑。”
奧巴馬說,他支持大學生用不到四年的時間,就獲得本科畢業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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